商标注册人名义和地址的改变不能太随便了
发布时间 : 2025-04-15 01:27:00 浏览 135次
商标注册成功后,是否可以随便更改申请时候的名义和地址呢?其实,不能随便改变名义和地址,不然会使注册的商标权完全丧失。
企业名称、地址的改变是企业自己的事情,影响不到任何人,为什么会丧失商标权呢?有人认为,商标法规定商标权的转让办理转让申请还有点道理,而企业名称、地址的变更用不着到商标局去办理变更。而正因为有不少企业怕花钱、怕费事,在发生注册商标转让,企业名义、地址变更时,忽视了依法办理相应手续的工作,举手之劳的事情不作为,酿成大祸。

合情而不合法
企业改组、合并、分离,常常发生注册商标权利归属的改变。商标法规定,这种情形必须办理商标转让申请。经商标局核准转让注册后,该商标权才能发生法律效力。
商标注册是一种法律行为。商标法规定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从法律上讲,保护的是原来的商标注册人,原来商标注册人消亡了,这个注册商标就失去了法律主体,商标权也自然是无主的。因此企业注销前,应当依法办理商标的转让手续,过户到现在的集团公司。这个集团公司才享有该商标的权利,才能占有、使用和处分这个注册商标。小不为处处违法实践中,这种情况比较多。首先是自行转让注册商标,这是法律明文禁止的;其次是新企业使用该注册商标,却并不是该注册商标的所有人,这属于冒充注册商标,也是法律明文禁止的;该商标被商标局撤销,新企业以其名义申请复议,商标评审委员会不能受理,因为这个企业并不是该商标的注册人或者合法拥有人。
千里之堤,溃于蚁穴
商标法明文规定,商标注册人名义和地址的变更,应当向商标局办理相应手续。如果不办理法定手续,商标注册人与新企业名称不一致,就不能享有商标权,就会给别人留下可乘之隙。
例如,一家外国企业在中国申请商标注册,因某注册商标权利存在而被驳回。这家企业委托代理调查,发现该商标原权利人的企业名称变更,注册人名义的企业已经没有了,于是以这个注册商标所有人已经不存在,并且三年不使用为由,请求商标局依法撤销这个商标。商标局通知商标注册人提供使用证据,但商标注册人名义已经注销,收不到商标局通知,即使收到通知,现在的企业没有注册人名义,也无法作出答辩和提供证据。这个商标权就会白白丧失。
另一个企业改变了地址,不进行商标注册人地址的变更,致使商标权丧失。这一案例同样是他人对其注册商标提出三年不使用,请求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商标局联系不到该商标注册人,注册人失去答辩的机会。商标局以为其拒绝答辩,撤销其注册商标。
商标注册人的名义、地址变更是举手之劳的事情。这种损失应引以为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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