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具体规定是什么?
发布时间 : 2025-04-21 14:16:00 浏览 218次
1、商标法的规定,国家商标局负责国家商标注册管理;
2、国家商标局设立商标评审委员会,主要负责处理商标纠纷。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商标注册申请人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

3、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作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家商标局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扫码添加客服微信,免费1对1答疑
司盟企服官方联系方式: 15994764191
司盟企服官方微信: 15994764191

上一篇
农产品商标注册时需要什么手续遇到问题?专家为您解答
平均1分钟响应

胡先生
擅长:
全球商标代理、注册、复审、购买、转让、维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