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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用词拿来注册商标,成功率如何?

发布时间 : 2025-04-26 12:00:00 浏览 200次

最近网络流行语作为商标的申请越来越多。从最初的“给力”、“正能量”到最近的“官方公告”、“锦鲤鱼”、“社会人”,所有的网络流行语都申请了注册商标。那么网络流行语可以用于注册商标吗?下面找国企小编通过几个例子给大家分析一下。

网络用词拿来注册商标,成功率如何?

“蓝瘦香菇”,网络流行语,意思是“难受,想哭”。几年前,因为一个南宁男生的视频在网上走红,成为《咬文嚼字》杂志发布的“2016十大流行语”。一下子,“蓝瘦香菇”的商标申请也火热起来,同一个品类当天就有十几个申请。最终,各种类别、各种形式的400多个“蓝瘦香菇”商标因缺乏显著特征而未获注册。

自然,并不是所有的网络流行语都被拒绝。与“蓝瘦香菇”一起入选“2016年十大流行语”,并成功注册多个类别。当初,洪荒之力指的是世界之初,世界毁灭的力量。后来出现在夏衔的玄幻剧《花千骨》中,被大家熟知。

2016年里约奥运会,游泳运动员傅在赛后接受媒体采访时用了这个词,随后广为流传。

2016年4月之前,“洪荒之力”作为商标的申请只有14件,其中12件注册成功。从2016年8月开始,《洪荒之力》大热。仅8月和1月,“洪荒之力”的申请就超过500件,几十件同类别商标陷入同日申请的“混战”。最早一批与申请日同一天的注册商标,经历了提交在先申请证据、双方多方面协商、现场签约,再经历相对条款和绝对条款。最终,只有不到100个“野性力量”商标被成功注册,而在大多数情况下,只有一两个产品或服务被申请。日后申请的“洪荒之力”基础被彻底破坏,部分成功注册的商标因所报产品或服务的类似群体与之前的商标申请不同或未形成类似的产品和服务而被保留。

通过对这些经典商标案例的分析和对在先注册商标状况的查询,可以看出,使用网络用语,尤其是网络上知名度高的流行语作为注册商标的通过率很低,申请人在申请过程中会花费大量的精力和财力,但最终往往事与愿违。

商标最基本的特征就是要显著。有些网络流行语本身并不显著,有些显著的词因为传播广、应用多而失去了意义。有些网络流行语低俗、庸俗,带有讽刺和恶意。也不宜作为商标使用,也违反了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第《商标 法》条的规定。网络流行语不断涌现,商标属性不变。申请人如果想把网络流行语作为注册商标,应该更加谨慎和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