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形商标注册难的原因 你知道吗
发布时间 : 2025-04-29 01:20:00 浏览 202次
1.有近似的在先商标
绝大部分图形商标在授权审查阶段被驳回所依据的都是《商标法》第三十条和第三十一条的规定,也就是在商标申请日之前,已经有近似的商标在相同或者类似的商品上在先提交申请或者已经核准注册。

尤其是简单图形商标,驳回率有上升的趋势,这一方面是由于简单图形商标自身的特点所致,以几何图形商标为例,其基本的构成要素是点、线、面,受图形本身形状所限,这些要素的构图方式也是有限的,也就说简单图形商标在选择商标构成要素及要素的排列组合方式上可以选择的空间有限,商标也就难免撞车了;
另一方面,我国作为一个商标大国,每年商标的申请量和授权量均居世界首位,已注册的图形商标数量越多,留给在后申请的简单图形商标的选择空间就越小,坑是有限的,但是萝卜却前赴后继,这也就是为什么我们会看到简单图形商标或者包含了简单图形商标的组合商标被驳回时,通常都会引证很多在先的商标。
2.简单图形商标缺乏显著性
商标的显著性是指商标具有识别商标和服务来源的能力,分为固有显著性和获得显著性。固有显著性包括两层含义:
第一层含义是标志本身具有被作为商标认知的可能,第二层含义是标志具有识别指定商品不同来源的可能性。
简单的图形商标因为缺乏显著性被驳回时,通常是因为该类图形过于简单,相关观众很难将其作为商标予以识别,也就是说连显著性的第一关也过不去。
图形商标作为三维标志申请商标时,更容易因为缺乏显著性而被驳回,因为相关公众可能更倾向于将三维标志识别为商品的外观或者装饰,缺乏商标应有的显著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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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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