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注册商标被撤销的情形有哪些
发布时间 : 2025-05-03 05:51:00 浏览 137次
商标被驳回的情况在我们的生活中还是比较常见的,但是很少有人具体去研究相关的内容,在商标法的规定中,已经注册的商标,只有不符合相关的规定,也是会被撤销的。那我们和司盟企服一起来了解一下自己注册商标被撤销的情形有哪些?希望以下的内容能够帮助到大家。

(一)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勋章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同中央国家机关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图形相同的;
(二)同外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相同或者近似的,但该国政府同意的除外;
(三)同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名称、旗帜、徽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组织同意或者不易误导公众的除外;
(四)与表明实施控制、予以保证的官方标志、检验印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授权的除外;
(五)同“红十字”、“红新月”的名称、标志相同或者近似的;
(六)带有民族歧视性的;
(七)夸大宣传并带有欺骗性的;
(八)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
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或者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组成部分的除外;已经注册的使用地名的商标继续有效。
注册商标撤销后怎么办
(一)对商标局撤销注册商标的决定,当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由商标评审委员会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二)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三)注册商标一旦被撤销之后,势必对商标所有权人的利益造成影响,因此对于商标所有权人来讲,一定要事先了解清楚注册商标什么情况会被撤销,提前采取措施进行防范,避免注册商标最终出现被撤销的情况。
上述内容是司盟企服对自己注册商标被撤销的情形有哪些?做出的详细回答。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或者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由商标局撤销该注册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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