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商标使用的误区存在哪些呢?
发布时间 : 2025-06-17 00:40:00 浏览 178次
误解一:商标使用太小,已经失去了它应有的显著特征。
在许多企业中,这是一个普遍的问题,其具体表现为,在企业注册了一项商标后,在使用时,将商标放在一个很小的位置,而将商品名称、装潢和其它部分放在一个很明显的位置。状况在酒、饮料、医药等商品中尤为突出。产生的直接后果是,在市场销售中,消费者只认别名、商品名而不认商标,商标的作用被淡化,最终导致企业的权益得不到有效保护,影响企业的经济效益。

商品包装上,只有注册商标才享有专用权,受法律保护,商品名称、装潢等其他部分,不享有专用权,其他人在一定条件下可以任意使用。“认认真真购物”的心理,让消费者很容易选择购买那些“牌子”叫好、商品质量好的商品。厂家如果把商标用得很小,消费者不能“认牌”,将影响“购物”——不再购买该厂家的产品,而是选择购买其他厂家的产品,这直接影响了企业产品的市场份额,最终影响企业的经济效益。
特定情况下,商标在使用中应突出商标,将其突出显示在商品包装的显著位置,使商品的包装以商标为中心,仅以商品的装潢为辅助。同时,要实现商标和商品名的统一,避免使用别名。
误解之二:商标使用过多,在一定条件下使之失去应有的商标显著性。
这一使用方式多发生在一些商标意识较强的企业,而在图形商标的使用中更多地出现,具体表现为,企业将商标的使用放大到整个商品包装上。消费者从某一侧面看不见商标的全部内容,只能看到部分内容,那么消费者就不会把商标看作是商标,而是一种商品的装潢,从而丧失了商标所具有的显著特征。
举例来说,有一家饮料公司在无酒精饮料中注册了一系列宽幅图形商标,其中包括许多实心小圆点,当它在罐装饮料中使用时,它会将这些注册商标覆盖在罐内的整个罐壁上,消费者无法看到所有的商标,而看到的只是密布的小圆点,如果他们想看到整个罐壁,他们只能把罐子剪开,这样才能看到罐子。
顾客对商标的识别是通过商标轮廓和轮廓内的内容来进行的,其中轮廓识别在其中起着很大的作用。这样使用商标,消费者只会把它看作是商品的装潢,而不会把它看作是商标,这个商标已经失去了它应有的特色。另一方在易拉罐上以同样的方式使用带有实心小圆点的其它图形,则很难判定另一方侵犯了注册人的商标专用权,因此,这样使用商标,不利于对商标专用权的保护。
商标使用不当的原因很多,但主要有以下两种:
第一,一些企业错误地认为商标使用越大越显眼,认为“显性就是显性”,是出于防止他人仿冒的心理,把商标使用得太大,以致使其失去其应有的显性;
其次是舆论宣传的误导,由于我国企业对商标的认识还比较薄弱,一般商标使用较少,所以各种媒体在宣传商标的时候,都提醒企业要注意商标的使用,要以商标为中心,要突出商标等,而不宣传商标的使用则要注重显著性。
强调商标的显著性是商标使用的重点,以使消费者能够识别。太小,消费者不认识商标,商标就会失去显著性。过度使用商标会使商标在某一方面无法被消费者识别,从而使商标失去其显著性。不能用得太小,也不能一味追求大。使从某个方向上的消费者能够看到商标的形状,即其周边轮廓和轮廓内所包含的内容。不同的商品形态,采取不同的使用方法,使消费者能一目了然,在心中留下深刻的印象,从而达到商标使用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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