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显著性的体现
发布时间 : 2025-06-17 01:12:00 浏览 131次
一个标志的显著性,可以来源于两个方面:
第一,来自该标志本身,通常称之为“固有显著性”或者“内在显著性”。在显著性”是指标志本身的构成要素较为独特,或者是其构成要素并不独特,但与其所使用的商品或服务联系起来显得较为独特而带来的显著性,如“康佳”“搜狐”“舒肤佳”“飘柔”。

第二,来自公共的感知,通常称之为“外在显著性”或者“取得显著性”,是指缺乏固有显著性的标志,但经过持续多年的使用,得到公众的认同,从而获得的显著性,又被称为“第二含义”,比如用于牙膏的“两面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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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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