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优先权指什么?
发布时间 : 2025-06-21 07:44:00 浏览 100次
根据商标法第二十五条:商标注册申请人自其商标在外国第一次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商品以同一商标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按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

如果商标注册申请符合这个条件的,并且要求商标优先注册的,就需要在递交中国商标注册申请的时候附上要求优先权的书面声明。还要在三个月内提交首次申请商标注册提交的申请文件副本。要求需要同时满足才可以享有优先权。
根据商标法第二十六条:商标在中国政府主办的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展出的商品上首次使用的,自该商品展出之日起六个月内,该商标的注册申请人可以享有优先权。
如果是这种情况下要求的商标优先权,一同样需要书面声明,二在三个月时限内递交证明符合第二十六条法规的证明文件,两者缺其一都不能享有优先权。
不过呢,商标优先权是商标注册申请的优先权,是否可以核准注册还要经过后期的实质审查和初步审定公告方才可知最终的注册结果。即使没有享有优先权的其他申请人,依然可以通过早早递交申请、齐全资料、及时补正材料答辩等办法帮助自己商标注司盟企服有资深商标业务代理人,如果你在这方面有疑惑的,敬请拨打:139-0247-2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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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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