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注册的商标,可以自己改么?
发布时间 : 2025-06-23 04:00:00 浏览 84次
1、作为构成商标的字母,是指拼音文字或注音符号的最小书写单位,包括拼音文字、外文字母如英文字母、拉丁字母等.原《商标法》把仅以字母构成的商标归在文字商标之列,而在2001年新修订的《商标法》把字母作为商标的构成要素之一,这样规定更符合实际,也便于商标主管部门对商标注册申请依法审查核准.

2、作为商标构成要素的数字,也是2001年《商标法》的新规定.构成商标的数字,既可以是阿拉伯数字也可以是中文大写数字.
3、作为构成商标的三维标志,又可称为立体标志,是具有长、宽、高三种度量的立体物标志.以三维标志构成的商标标志的称为立体商标,它与我们通常所见的表现在一个平面上的商标图案不同,而是以一个立体物质形态出现,这种形态可能出现在商品的外形上,也可以表现在商品的容器或其他地方.增加对立体商标的注册和保护规定是2001年修订的《商标法》所增添的新内容,这将使得中国的商标保护制度更加完善.
4、颜色组合单独作为商标要素也是2001年《商标法》中新增加的内容.独特新颖的颜色组合,不仅可以给人一美感,而且具有显著性,能起到表示产品或者来源的作用,也能起到区别生产者、经营者或者服务者的作用.
上述六类商标要素可以单独作为商标注册,也可以将上述这些要素中两个或两个以上要素、相同或不相同的任意组合,但必须符合《商标法》第八条、第九条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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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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