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颜色组合商标的特性是怎样的?
发布时间 : 2025-07-14 08:40:00 浏览 124次
一、颜色组合申请商标注册的有关规章要求 2002年《商标法实施条例》第13条要求,“以颜色组合申请注册商标的,理应在申请书里给予申明,并递交文字描述。2014年《商标法实施条例》第13条经修定后要求,“以颜色组合申请商标注册的,理应在申请书里给予申明,表明商标的应用方法。

《商标审查及审理标准》第五一部分“颜色组合商标的核查”要求,“申请注册颜色组合商标的,申请人理应在申请书里给予申明。明的,即便 申请人递交的是五颜六色样图,不因颜色组合商标开展核查。人理应递交清楚的五颜六色样图,并标出色谱仪序号。
二、颜色组合商标的特性
1、该商标务必有二种或是二种之上的颜色构成。
2、二种颜色务必依照一定的排列顺序。
3、颜色组合商标不限制实际的样子,它的样子一般是伴随着产品自身样子的不一样而不一样。“金霸王”充电电池的铜色与灰黑色的颜色组合商标,它由二种颜色构成,依照阳极氧化铜色、负极灰黑色的排列顺序,这一颜色组铺满全部充电电池,它的样子是由充电电池样子决策的。
三、颜色组合商标的申请规定 以颜色组合申请商标注册是务必具有下列好多个基本前提:
1、申请书里给予申明,并递交文字描述;
2、递交清楚五颜六色样图,并标出色谱仪序号;
3、表明商标的应用方法。
四、颜色组合商标不予注册的状况。
1、就同样或相近产品申请注册颜色组合商标。人早已注册的颜色组合商标同样或相近。容易造成 搞混的。注册;
2、就同样或是不相类似产品申请注册颜色组合商标。已在我国注册的著名颜色组合商标同样或类似。常容易造成搞混的。注册;
3、申请注册的颜色组合商标不符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的要求。注册;
4、就同样或相近产品申请注册颜色组合商标。人早已注册的文本、图型、英文字母。商标同样或相近。容易造成 搞混的。应不予注册;
5、别的不予注册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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