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局商评委工商部门在管理商标方面有何区别
发布时间 : 2025-08-11 09:20:00 浏览 161次
1.受理商标注册的申请,对商标申请案进行审查和决定是否核准注册2.对商标异议作出裁定;

3.办理注册商标的转让、变更、注销、续展注册和补证工作;
4.撤销违法商标;
5.编辑出版《商标公告》和建立注册商标档案6.办理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备案工作;
7.指导全国商标管理工作;
8.开展有关商标业务的国际合作与交流9.开展商标法制建设和商标管理工作的调查研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职权是:
1.对不服商标局驳回注册决定的复审申请,作出终局裁定;
2.对不服商标异议裁定的异议复审申请,作出终局裁定;
3.对注册商标的争议案件和注册不当的商标案件进行评审并作出终局裁定;
4.受理对商标局撒销商标注册决定不服的复审申请,并作出终局裁定。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管理商标的主要职权是:
1.对注册商标和未注册商标进行管理;
2.查处商标侵权行为,保护商标专用权;
3.通过商标管理,监督商品质量,制止产品粗制滥造、以次充好等损害消费者利益的行为;
4.对注册商标的使用许可进行管理5.对商标印制进行管理;
6.指导企业商标工作,督促企业依法正确使用商标;
7.对国家规定必须使用注册商标而未使用的行为,以及其它违反商标法规的行为进行处理。管理机构的设置,以及各机构职权的划分,对商标管理工作具有十分重大的影响。适应我国经济发展的要求和商标管理工作的实际需要,建立起既符合我国国情,又有利于商标专用权的保护、能够促进商品经济发展的商标管理体制,很多问题有待进一步研究和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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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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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商标代理、注册、复审、购买、转让、维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