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混淆可能性的理论分析(1)
发布时间 : 2025-08-16 10:32:00 浏览 161次
(1)任何在商业上使用任何文字、词组、姓名、符号或图形及其组合,或使用任何虚假的来源标记、虚假或误导的事实描述、虚假或误导的事实陈述,于商品、服务或商品容器上的人,只要:

(A)可能造成他/她与他人之间存在从属、联系或联合关系,或者其商品、服务或商业行为来源于他人或获得他人支持或赞助的混淆可能性、误解或者欺骗;或者…”美国《兰哈姆法》将混淆可能性从来源混淆扩大到赞助混淆,源于1962年《商标法》的修改。
上一篇
商标注册申请的条件是什么?下一篇
商标需要多久才能注册下来?遇到问题?专家为您解答
平均1分钟响应

胡先生
擅长:
全球商标代理、注册、复审、购买、转让、维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