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注册与使用谁先谁后,有什么区别吗?
发布时间 : 2025-08-19 04:16:00 浏览 156次
通过初审的商标,进入公告期的三个月,其他的在先使用人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提供你在先使用的证据。你能证明申请人是恶意抢注,异议就有可能成功。没有充足的证据链,异议是很难提成功的。

所以说在先申请注册很重要,我们在商标使用初期一定要申请注册,否则,失去的商标权很难多回来的。
工商部门介绍,我国商标法实行的“注册在先”原则,明确规定商标未经注册不受法律保护,即只使用不注册并不拥有商标专用权。
而香港是谁先使用,就谁先有持有权。册也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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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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