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泉州商标品牌项目奖励金申报开启
发布时间 : 2025-08-23 06:32:00 浏览 202次
申报对象应为,在泉州市进行工商和税务注册的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其他经济组织),在2017年5月8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获得原国家工商总局驰名商标保护,以及取得相关商标注册证。

根据《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商标品牌建设工作的意见》,泉州市对新获得国家工商总局驰名商标保护的企业,在省级奖励基础上,市级再奖励30万元;对获得国家工商总局驰名商标保护的企业,列入市重点扶持企业范围;各县(市、区)在资金扶持、土地使用、上市培育、评先评优、技术资质等级晋级评定等方面予以优先安排,大力支持。
对新增马德里国际注册商标,指定5个以下(含5个),指定5个以上10个以下(含10个)国家或地区的每件补助1万元,指定10个以上国家或地区的每件补助 。增在单个国家(地区)商标注册的,对每件商标予以5000元补助。企业一年国际注册补助金不超过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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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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