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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连续三年不使用的正当理由是什么?

发布时间 : 2025-08-27 00:00:00 浏览 148次

大家都知道商标有个规定那就是申请注册的商标如果连续三年不使用会被撤销的,那么,在这三年内哪些是属于正当理由可以不使用呢?关于这些问题商标注册代理人来给大家介绍。

商标连续三年不使用的正当理由是什么?

1、不可抗力;

2、政府政策性限制;

3、公司破产清算;

4、其他不可归责于商标注册人的正当事由。

以上内容就是商标连续不使用的正当理由,如想申请注册商标,可在线咨询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