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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店天味食品五冲IPO:商标转让惹争议

发布时间 : 2024-10-04 10:48:00 浏览 385次

季节性波动带来两难选择

家族色彩浓郁商标转让惹争议

夫妻店天味食品五冲IPO:商标转让惹争议

事实上,天味食品通过受让的方式获得了“好人家”“大红袍”等品牌商标。而这个过程,却让天味食品创始人邓文屡屡陷入争议。

根据天味食品在2014年公开的招股说明书显示,1993年,成都市金牛区任命政府组建集体企业成都市天味食品厂(以下简称“天味食品厂”)。时任金牛区人民政府财贸办科员的邓文,担任该厂的法人代表。

不过,天味食品厂的经营状况并不乐观,并于1999年下半年经主管部门同意,天味食品厂停业,并在停业期间对资产进行处置。资产处置完毕后,天味食品厂剩余的有效资产仅有已注册的“仁人欢”商标和当时尚在申请注册的“好人家”“大红袍”商标。

巧合的是,此时的邓文,在2000年5月创办了成都天味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天味有限”)。

其中,成都天味有限实际控制人邓文,通过代天味食品厂归还其在设立之初由金牛区人民政府财贸办公室(当时该部门已被撤销,其职能由金牛区商业贸易委员承接)拨付的商业网点建设资金14万元为对价,受让了“仁人欢”和当时正在申请注册的“好人家”“大红袍”等三个商标。

2001年4月,邓文通过成都天味有限向成都市金牛区商业贸易委员会支付了首期4万元,后陆续将该14万元以及相关资金占用费全部归还。

但该项资产转让时未履行评估、审批程序。

也就是说,原本在集体企业天味食品厂担任法人代表的邓文,在原任职企业停业后迅速创建新的公司,且公司名称与原单位颇为相似,并且以14万元为对价,受让了天味食品厂三个商标。而上述商标中的“好人家”“大红袍”正是当下天味食品的核心产品。

由此引发的争论一直没有停歇。业内不乏有声音指出,在当时特殊的历史条件下,很难说清楚是邓文占了政府的便宜,还是邓文救活了濒临死亡的品牌。

此后,当地政府曾多次确认此事。2010年11月和2013年5月,成都市金牛区商务局和成都市人民政府分别出具文件确认,天味食品厂将已注册的“仁人欢”及当时正在申请注册的“好人家”“大红袍”商标转让给成都天味有限真实、合法、有效,不存在国有资产流失的情形。

然而,每当天味食品冲击IPO时,这段往事都会成为绕不开的话题之一。虽曾有过四次冲关经历,天味食品的第五次IPO之路能否顺利,还有待时间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