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谈商标转让拥有的三种方式?
发布时间 : 2024-10-05 09:12:00 浏览 391次
一般我们所理解的商标转让,是在双方当事人自愿平等的基础上,以契约形式进行的转让,实际上,商标转让有另外两种形式,今天我们一起来看看。

一、合同转让
转让方通过合同约定了注册商标的内容,双方的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通常情况下,转让是一种有偿的转让,即转让人通过转让注册商标专用权收取一定的转让费。
二、继受转让
有两种情况可以转让注册商标:
1.注册所有人(自然人)死亡,即继承人按照继承程序继承了被继承人所有的注册商标。
2.在企业作为注册商标所有人的情况下,当企业被合并或合并后的转移。
三、通过行政命令进行的转让
这类转让通常发生在公有经济国家。此处所说的行政命令主要是指引起财产转移的命令。比如,中国国有企业在根据行政命令进行分立、合并、解散或者改变生产经营方式等情况下,注册商标主体必然发生变化。
一般需要购买商标的商家都是通过先签合同的形式进行商标转让,而委托商标代理机构进行商标转让的话就能少走很多弯路,省时省力,只需准备材料,代理机构会为转让双方跟踪一系列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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