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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车商标转让可以在哪个大类选择?

发布时间 : 2024-10-11 07:20:00 浏览 243次

机车是牵引或推送铁路车辆运行,而本身不装载营业载荷的自推进车辆,俗称火车头。按运送每吨公里消耗燃料量计算,机车是耗能最少的陆地运输工具。在台湾等地以及大陆地区也有将重型摩托车称为“机车”的叫法,“机”是motor的意译。

机车商标转让可以在哪个大类选择?

机车商标转让所属类别

机车商标转让属于第十二类运输工具用品

【1201】—火车及其零部件

火车车箱连接器120002,火车车轮轮缘120033,铁路车辆轮缘120033,铁路车辆转向架120047,缆索铁道车辆120071,铁路车辆120072,铁路车辆缓冲器120078,电动运载工具120110,冷藏货车(铁路车辆)120129,卧铺车厢120136,机车120138,车厢(铁路)120140,铁路餐车120172,陆、空、水或铁路用机动运载工具120193,厢式餐车120220,餐饮车(厢式)120220,火车头烟囱120229,遥控运载工具(非玩具)120257

※火车车轮C120009,火车车轮毂C120010

其余类似群组

【1202】—汽车、电车、摩托车及其零部件(不包括轮胎)

【1203】—摩托车其零部件(不包括轮胎)

【1204】—自行车、三轮车及其零部件(不包括轮胎)

【1205】—缆车,架空运输设备

【1206】—轮椅,手推车,儿童推车

【1207】—畜力车辆

【1208】—轮胎及轮胎修理工具

【1209】—空用运载工具(不包括飞机轮胎)

【1210】—水用运载工具

【1211】—运载工具零部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