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周起商标局将改变《补发变更/转让/续展证明申请》方式
发布时间 : 2024-12-23 06:56:00 浏览 179次
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在昨日发布相关公告,将改变《补发变更/转让/续展证明申请》的方式,内容如下:

一、将《补发变更/转让/续展证明申请书》书式申请和档案查询方式同时并行,书式申请办理的按原申请、缴费、审查环节不变;
档案查询方式的改为免费直接办理。
二、申请人需提交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印章)和商标注册号,说明需要补发的业务类型及原证明时间。
三、申请人可在商标受理大厅(含北京、广州、上海、重庆、济南、郑州)直接办理,立等可取;
也可通过邮寄办理,邮寄办理的,需在信封上标注“补发变更/转让/续展证明业务”,自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收到7个工作日之内完成。
《补发变更/转让/续展证明申请》的新方式将自2018年12月17日起正式实施。
附:《补发变更/转让/续展证明申请》相司盟企服应与商标注册证书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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