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商标转让中有那些风险,如何降低?
发布时间 : 2025-02-25 08:16:00 浏览 571次
1、还未注册成功的商标能否转让
2、转让商标是否为有效商标

3、待转让商标的有效期还剩多少
《商标法》第三十九条规定:
“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
《商标法》第四十条规定:
“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
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4、待转让商标的许可情况
《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规定:
“注册商标的转让不影响转让前已经生效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效力,但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
5、待转让商标是否被质押或冻结
6、商标是否已被重复转让
7、相同近似标要一并办理
《商标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规定:
“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对其在同一种商品上注册的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应当一并转让。
8、是否需要向商标局提交转让公证书
在现在的商标转让实务中,商标局已不强制要求提交转让公证书。当审查员在审核转让时认为转让方的签字或者公章与申请时不符或存在其他疑点,商标局会下发补正通知书,要求递交公证书。建议做商标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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