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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商标转让流程:商标转让注意事项有哪些?

发布时间 : 2025-03-02 00:48:00 浏览 287次

《商标法》规定,“驰名商标”字样不得用于商业宣传。这一规定在广大企业经营者当中引发了广泛关注。全国人大代表林水栖建议,应允许“驰名商标”公开宣传,以此鼓励支持企业的品牌战略发展,提高商品附加值以及市场竞争力。林水栖认为,“驰名商标”能够为企业带来巨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有利于企业在市场经济中巩固地位,对抗恶意抢注、不同商品的相似商标影响等一系列问题。下面小编就详细为您介绍下北京商标转让手续需要哪些?商标转让注意事项有哪些?

北京商标转让流程:商标转让注意事项有哪些?

方法/步骤

1、商标转让流程

1、首先双方签订《商标转让合同/协议》。

2、获取《商标申明公证书》,由商标持有人办理,通常一周内就可以完成。

3、提交资料《商标申明公证书》和个人材料送到商标局,并缴纳转让的官费。

4、商标局1-2个月左右下发受理书,并开始进行审查。

5、坐等商标局受理,一般8个月左右商标局就会下发《核准转让注册商标证明》,标明商标转让成功。

2、商标转让注意事项有哪些?

1、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对其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近似商标应当一并转让。

2、转让人、受让人为外国人或外国企业的,应当在申请书中指定国内接收人负责接收商标局的法律文件。

3、转让申请提交后,对符合受理条件的转让申请,商标局给申请人发出《受理通知书》。

4、如果转让申请需要补正的,商标局给申请人发出补正通知,要求申请人限期补正。

5、转让申请核准后,直接办理的,商标局将按照申请书上填写的地址,以邮寄方式发给受让人转让证明,经代理的,发送给代理组织。

6、转让申请被视为放弃或不予核准的,商标局发出《视为放弃通知书》或《不予核准通知书》。

7、转让申请书中的受让人为多个人共有的,商标局的有关通知或证明仅发给代表人。

8、如果是申请人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转让申请的,商标局将所有书件都寄发给该商标代理机构。

9、申请书的类别应按照《商标注册证》核定的国际分类类别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