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微信

  • 司盟企服手机APP 查进度

    司盟企服

    订单进度随时查

    司盟企服APP二维码

    下载司盟企服APP

  • 司盟企服小程序 微信咨询

    联系客服

    咨询售后随时问

    司盟企服小程序二维码

    扫码咨询客服

  • 司盟企服在线客服电话 159-9476-4191
司盟干货

商标转让有哪些风险?

发布时间 : 2025.04.07 11:24:00 浏览 108

商标转让虽然是获得商标最有保障的途径,但是依然存在着一些风险,但是属于程序性的风险,但面对实际生活中的出现的各种法律纠纷,现行商标法所规定的商标转让制度仍然不够完备,这导致在商标转让过程中,程序性风险层出不穷。

商标转让有哪些风险?

《商标法》第42条第一款明确规定:“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质量。”

商标局在对转让申请进行审查时要求转让人和受让人在转让申请书上签字或者盖章,基于效率的需要,商标局对签字或盖章的审查主要是形式上的审查,审查签字或盖章是否一致,对于伪造的签字或盖章往往难以通过形式审查及时发现,从而造成非法转让的行为发生。

2、商标转让合同生效与商标权利正式移转存在时间差

商标权虽然是私权,但是商标的交易往往与公共利益紧密联系,因此,商标的自由流转必须受到一定的限制,《商标法》第42条第三款规定:“对于容易导致混淆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转让,商标局不予核准“、第四款规定”转让注册商标经核准后,予以公告。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由该这几个条款可知我国对于注册商标的转让并不采取完全的意思自治原则而是采用了核准制,即商标的转让必须经过商标局的核准,并自公告之日起发生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移转。

商标转让合同生效与商标权的实际移转并非同时发生,合同生效与商标权实际移转之间其实存在着一定的时间差,在双方向商标局申请转让之后,商标局公告之前,还需要经过一个核准程序。

3、一并转让的范围如若界定不清不利于受让人未来发展

《商标法》规定:“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对其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应当一并转让”,《商标法》将一并转让的范围限定为“相同或类似商品(服务)上注册的相同或近似的商标”,但在实际情况中商标转让人分割转让其商标的行为也屡见不鲜,某些商标权人保留被转让商标在相同、类似商品或者是关联性极强的商品上的注册以便于日后搭附他人苦心经营的商誉。

办理商标转让就到中国司盟企服,司盟企服隶属于司盟知识产权,司盟知识产权专业代理商标业务20年, 是您值得信赖的合作伙伴。

司盟官方网站:www.simengqifu.com

联系电话177-2743-5985

上一篇

商标转让后受让人都有哪些特权呢?

下一篇

食品商标怎么转让?

司盟企服专家
遇到“
商标转让
”的问题?专家为您解答
企业服务专家 平均1分钟响应
企业服务专家
胡先生
商标转让代理人
当前在线
擅长:
商标注册、购买、驳回复审、维权一站式代理服务
立即咨询
律师解答
还有疑问 ? 已为您匹配一对一专属客服,答疑快人一步~
立即咨询
分部地址
深圳总部: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天安云谷产业园二期 11栋5层 502-505 号
香港总部: 香港九龙弥敦道625号雅兰中心办公楼二期15楼1508室
深圳宝安分部:宝安区松白路336号中港星科技产业园
湖南长沙分部:长沙市芙蓉区五一西路2号第一大道8楼811和804

官方服务

159-9476-4191

APP下载

企服产品低价合作群

粤公网安备 44030502007959号 粤ICP备17143321号 Copyright © 2024 - 2025 深圳市中港星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 粤B2-20211455 客服与投诉热线:159-9476-4191 邮箱:vip@zgxjt.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