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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深圳商标转让公证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发布时间 : 2025-04-23 10:08:00 浏览 115次

越来越多的人将进行商标转让交易,以从商标转让中获利。商标转让时,当事人会关心具体的效力,所以有些人在公证时会进行公证并提交相关材料。深圳商标转让公证需要提交哪些材料?让我们向你解释一下这些知识。

兴安深圳商标转让公证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兴安深圳商标转让公证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1.转让方或受让方为公民的,应提交原件《居民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2、转让和受让方是企业法人的,应提交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1份,《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单位介绍信;

3.转让方或受让方来自其他组织的,应提交相关主体资格证明、负责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单位介绍信;

4.转让方或受让方为股份制企业的,应提交公司章程和原股东大会批准转让或受让商标使用权的决议。

5.注册商标证书、商标所有权证书和商标图样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委托他人办理的,提供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的身份证。

:注册商标不得超过有效期。共有商标的专有权应由其他共有人的书面同意证明。如果允许他人使用该注册商标,应提交被许可人同意转让的书面证明。接受烟草制品、药品等注册商标时。必须提供主管生产部门的相关证明。转让协议应包括关于转让和其他相关费用的规定。公证员可以根据公证事项的具体情况,要求当事人提交补充文件和材料。

深圳商标转让公证需要提交哪些材料?我们将在这里回答这个问题。如果有更多关于商标转让的问题,你可以继续关注维权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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