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商标转让合同模式
发布时间 : 2023-07-04 03:31:51 浏览 491次
商标不仅是企业的象征,也是企业重点经营的对象。设计一个好的商标可以带来不可估量的好处。商标是经济利益的象征,但如果不使用商标,就会失去经济价值,所以很多人在设计商标后会转让商标。那么商标转让合同的模式是什么呢?以下是司盟企服小编一一回答的问题。我希望它能帮助你。
一、商标转让合同的模式是什么?
转让方(甲方):
受让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自愿将在中国注册的商标转让给乙方。协议如下:商标图案
一、 转让费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乙方在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商标批准转让前拥有商标批准使用的独家使用权。
三、 乙方负责商标转让申请的具体程序,转让费由乙方承担,甲方提供上述有效商标转让的所有文件和文件。并确保这些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在商标转让的整个过程中,转让人必须协助受让人提供转让所需的所有信息,直到商标以乙方的名义成功转让。
四、 甲方保证转让注册商标的合法性,无权利缺陷。具体来说,(1)转让商标在转让前未经第三方许可使用;(2)转让商标在转让前无与第三方商标争议;(3)转让商标在转让前无第三方财产诉讼保全;(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的规定,甲方应转让在同一或类似商品上注册或申请的同一或类似注册商标;(5)乙方要求转让的商标不支付额外费用。
五、 因甲方原因转让的注册商标无效的,应当全额退还商标转让费。
六、 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应友好协商,协商不能提起诉讼,甲乙双方应当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 甲方在签订本协议前后将上述商标出售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的,应当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并赔偿乙方转让费的十倍违约金。
八、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国家商标局备案一份。
九、 双方协商补充解决合同未尽事宜,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认为需要补充的内容: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二、商标权转让的生效时间
商标权转让的生效时间是商标局公告之日。转让人和受让人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后,商标局核准后,予以公告,受让人自商标局公告之日起就正式享有商标专用权。
三、著名商标转让的费用
所需费用如下:商标转让申请费用为:人民币1500元/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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