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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转让合同协议怎么写

发布时间 : 2023-07-04 03:50:20 浏览 789次

注册一个好的商标可以让消费者更好地记住一个品牌,因为企业必须及时注册商标,以便更好地保护其合法权益,因为注册商标也可以转让,那么,如何撰写商标转让合同协议呢?下面将跟随司盟企服小编详细了解。

一、商标转让合同协议怎么写?

注册商标转让人:(甲方)

注册商标受让人:(乙方)

经协商,甲乙双方就注册商标的转让达成以下协议:

1、转让商标名称:

2、商标图案(贴商标图案,由转让方盖骑缝印章)

3、商标注册号:国家:

4、该商标下次应续展的时间:

5、注册商标所包括的商品或服务的类别和商品或服务的具体名称:

6、注册商标转让人保证是上述商标的注册所有人。

在本合同签订之前,该商标已与商标签订××××签订了非独家(或独家)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自本商标转让合同生效之日起,原与××××签订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由受让人为合同当事人,原合同规定的全部权利义务由受让人享有和承担。所有权转让由转让人通知××××。

7、注册商标转让后,受让人的权限:

(1)可使用该商标的商品类型(或服务类别和名称):

(2)商标的区域范围可以使用:

8、注册商标转让的性质(可选择以下项目):

(一)商标权永久转让;

(二)非永久性商标权转让。

9、注册商标转让时间:

注册商标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或者办理商标转让变更登记手续后,正式转让给受让人。

非永久性商标权转让的,注册商标转让期限为____年,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期。转让人自本合同期满之日起收回注册商标。

10、注册商标转让合同生效后的变更程序:

注册商标转让合同生效后,甲方(或乙方)应办理变更注册人的手续,变更注册人所需费用由甲方(或乙方)办理___方承担。

11、保证商品质量:

注册商标转让人要求受让人确保商标上标明的产品质量不低于转让人原水平,转让人应向受让人提供样品,提供制造此类产品的技术指导或技术技巧(可签订技术转让合同);还可提供商品说明书、商品包装法、商品维修法,必要时还应提供经常购买商品的客户订单。

非永久性转让的,转让人可以监督受让人的生产,并有权检查受让人的生产情况和产品质量。

12、双方都有义务保守对方的生产经营秘密;受让人在合同期内和合同期后,不得泄露转让人为转让商标提供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

13、转让人应当保证转让的商标为有效商标,第三方不得拥有该商标的所有权。

甲方:

乙方:

日期:

  

商标转让合同协议怎么写

二、商标转让公证需要什么材料

(一)转让或受让方是公民的应提交《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二)转让和受让方是企业法人的,应提交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本或副本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机构代码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法定代表人的《居民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和单位介绍信;

(三)转让或受让方是其他组织的,应提交相关的主题资格证明和负责人身份证明原件以及单位介绍信;

(四)转让或受让方是股份制企业的,应提交公司章程和股东会同意出让或受让商标使用权的股东会决议原件;

(五)注册商标证书、商标所有权证明和商标图案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六)委托他人办理的,提供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的身份证。

注:注册商标不得超过有效期限。共有的商标专有权应有其他共有人的书面同意证明。已经许可他人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应提交被许可人同意转让的书面证明。受让烟草制品、药品等的注册商标时,必须提供相应的生产主管机关的证明。转让协议中应有转让等相关费用的约定。公证员根据公证事项的具体情况可能需要当事人补充提交其他证件材料。

三、注册商标转让的注意事项

1、转让申请提交一个月后,商标局将按照申请书上填写的地址,以邮寄方式发给受让人《受理通知书》,同时按照转让商标在商标局记录的注册人地址给注册人抄送一份《受理通知书》。

2、如果转让申请有不符合法律规定或不能核准的,商标局将按照申请书上填写的地址,以邮寄方式书面通知申请人限期补正。

3、转让申请核准后,商标局将按照申请书上填写的地址,以邮寄方式发给受让人转让证明,并将该商标的转让事宜刊登公告。证明上的落款日期为公告之日,受让人自该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

4、转让申请书中的受让人为多个人共有的,商标局的有关通知或证明仅发给代表人。其他共有人需要证明的,应申请补发。

5、如果是申请人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转让申请的,商标局不会直接与申请人发生任何书件往来,所有书件都寄发给该商标代理机构。

6、申请书的类别应按照《商标注册证》核定的国际分类类别填写。

7、商标局对于在国外形成的文件可以要求提供经公证、认证的复印件,对于在港、澳、台地区形成的文件可以要求履行相关证明手续。

8、申请人提供的转让申请材料中有外文文件的,应当同时提交其中文译文。中文译文应当由申请人或代理组织签字盖章确认。

9、商标局对转让商标申请进行形式审查后,对于符合有关规定的,向受让人发送《转让申请受理通知书》,同时向国内(港、澳、台除外)转让人发送《转让申请受理通知书》。

10、商标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对商标转让存在异议,要求商标局中止审查的,应当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有关司法机关的立案证明或其他证明文件。商标局依据该申请可以要求提供公证或中止对转让商标申请的审查程序。

11、商标权利人发现其商标未经同意已经被他人转让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商标局依据人民法院的裁判对该商标转让作出决定。

12、转让注册商标的,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受让人在取得商标专用权之后才能提出再次转让申请。转让商标申请权的,受让人在取得核准转让通知书之后才能提出再次转让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