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类商标转让
发布时间 : 2025-05-10 02:32:00 浏览 140次
第11类商标转让经营范围:照明、加热、蒸汽发生、烹饪、冷藏、干燥、通风、供水以及卫生用装置。

本类尤其包括:
空气调节装置;
电或非电的暖床器,暖水袋,长柄暖床炉;
非医用电热垫和电热毯;
电热服装;
电水壶;
电烹调用具。
本类尤其不包括:
制造蒸汽的装置(机器部件)(第七类)。
第11类商标转让买卖推荐:
商标名称:
【艾风】—核定使用范围:主要包括:灯,照明器械及装置,冰箱,水龙头,浴室装置,消毒设备,气体打火机,暖器,电灯插座,太阳能热水器
商标名称:
【博雅】—核定使用范围:装饰喷泉(详细咨询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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