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转让中注意隐蔽的风险
发布时间 : 2025-07-17 02:45:00 浏览 148次
商标转让中存在一些风险,其中“撤三”是比较隐蔽的危险。“撤三”是指商标因连续三年不使用而被撤销的情况,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均可向商标局递交撤销申请。“撤销注册商标三年不使用申请”的制定是为了节约商标资源,避免商标的闲置不使用,但是对于商标转让的受让方,一定要注意商标是否存在这种情况。如果商标存在连续三年不使用的情况,很有可能被竞争同行递交撤三申请而撤销该商标。

而商标法实施条例中“商标因连续三年不使用而被申请撤销的,商标注册人应当提交该商标在撤销申请提出前使用的证据材料或者说明不使用的正当理由”,法院认为,我国商标法实施条例中所称的“正当理由”,应当是不可归责于商标注册人的正当事由,比如,因政府政策性限制停止使用或因公司破产清算停止使用的以及不可抗力等情形。因此,该企业在法院中所述理由并不能成为商标法中的“正当理由”。因此,“撤三”中商标的实际使用并不在于使用的主体,主要是关注是否有实际使用的事实。
实际商标转让中,转让双方很少在商标使用情况上进行沟通,受让人也很少注意到商标是否实际使用过。因此,在注册商标有偿转让时,商标受让人如果不主动查实上述情况,商标受让者只能自行承担由此带来的不利风险。关于这一点应当引起买商标的人高度重视。
所以商标转让过程中还是非常需要我们小心谨慎的,一不小心可能能担到了不必要的风险。降低风险选择司盟企服商标转让网,十七年经营经验,商标转让界的老字号,给您一个安心踏实的商标转让体验!
下一篇
商标转让手续怎么办理?遇到问题?专家为您解答
平均1分钟响应

胡先生
擅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