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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注册证办理途径及材料有哪些?

发布时间 : 2024-11-20 00:00:00 浏览 284次

直接办理的,当事人须到商标注册大厅领取商标注册证。

委托代理机构的,商标局将商标注册证发给代理机构,当事人到代理机构领取。

商标注册证办理途径及材料有哪些?

办理商标注册证需要哪些材料?

(一)申请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须提交以下材料:

1、《领取商标注册证》;须提交申请人盖章或签字确认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副本、身份证等)复印件,并提供商标注册号及公告期;

2、商标申请人单位出具的介绍信;

3、领取人的身份证其复印件(原件经比对后退还);

4、商标申请人名称已变更的,须提交登记机关出具的名称变更证明原件;

5、商标已办理转让的,应提交商标局核准转让商标证明。

(二)、申请人为自然人的,须提交以下材料:

1、《领取商标注册证》;应提供商标注册号及公告期;

2、商标申请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原件经比对后退还);

3、委托他人代为领取的,须提交申请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委托书以及领取人的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原件经比对后退还);

4、商标已办理转让的,应提交商标局核准转让商标证明。

特别说明: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十二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人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续展申请的,可在期满后的六个月宽展期内提出,但须缴纳续展注册延迟费。期满后仍未提出续展申请的,商标局将注销该注册商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