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专利商标局为专利和商标客户提供进一步的救济
发布时间 : 2024-12-01 07:30:00 浏览 279次
如果在2020年6月1日或之前完成原本应在3月27日至5月31日之间提交的申请和付款,则现在认为是及时的,但前提是您还必须提交一份声明,说明提交或付款的延迟是由于2019冠状病毒病暴发。

2020年6月1日这一最后期限取代了USPTO先前对3月27日至4月30日之间到期的某些申请的一揽子30天全面延期的提议(如本警报中所述)。在当前结构下,如果应于5月28日提交申请,但由于COVID-19而无法在该日期之前提交,则仍必须在6月1日之前提交,这样才算及时。
就本声明而言,延迟是由于COVID-19爆发造成的,“如果从业者,申请人,注册人或其他与申请或收费相关的人受到COVID-19爆发的个人影响,包括但不限于:办公室关闭,现金流中断,文件或其他材料无法使用,旅行延误,个人或家庭疾病或类似情况,以致疫情严重干扰了及时归档或付款。
除2020年6月1日的延期外,美国专利商标局继续将冠状病毒爆发的影响视为37CPR§§1.183和2.146对受影响的专利和商标申请人,专利权人,复审方的“特殊情况”以及商标所有者。
为此,美国专商局继续免除某些请愿费,以:
复兴专利申请和复审程序,但仅限于由于COVID-19爆发而在2020年5月31日或之前被认为放弃专利申请,或终止或限制复审起诉的情况,以及
恢复已放弃的商标申请或恢复已取消/已过期的注册,但仅限于因COVID-19爆发而在2020年5月31日或之前已被放弃或已取消/过期的那些。
如上所述,专利或商标申请人/所有者还必须向USPTO提交声明,解释其延迟是由于COVID-19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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