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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商标申请基础有几种?

发布时间 : 2024-12-03 10:00:00 浏览 275次

提交美国商标申请一般可基于三种提交基础(filingbasis):

①UseinCommerce-§1(a)实际使用,即提交商标申请时,即声明在所有指定商品上已投入实际使用;

美国商标申请基础有几种?

②Intent-to-Use-§1(b)打算使用,即提交商标申请时,声明在所有指定商品上有意图,但尚未投入实际使用;

③ForeignRegistration-§44(e)原属国注册,即提交商标申请时,声明在所有指定商品上有意图使用,且在原属国已获得注册。

申请基础冷知识

申请基础选择:

企业一般在选择申请基础时,习惯同一件申请仅申请一项基础。

但在实际操作中,可以在一件申请中,根据不同的类别,选择不同的基础,或者选择2个以上基础。

甚至可以在一个类别中,根据不同的商品,选择不同的基础。

因此,可以根据本件商标申请中,不同产品的使用情况(已使用、尚未使用)选择不同基础,而不必纠结是否可以在同一件申请中递交。

申请基础ForeignPriority-§44(d)优先权:

美国商标法的法条第1条中还隐藏着§44(d)优先权申请基础,该申请基础一般在要求优先权的时候使用。

需要留意的是,该申请基础仅为提交基础,无法作为“注册基础”。

即在初审公告或核准注册前,该申请需满足实际使用,打算使用或原属国注册基础中的任一基础。

因此,一般情况下,以该基础提交申请的,需同时搭配其他申请基础,以满足注册条件。

在申请时,未搭配其他基础的,则默认以原属国注册为基础,则需在注册前相应提交原属国注册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