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盟企服
司盟商城
商标买卖
云课堂
司盟甄选
关于集团
AI帮您搜
司盟企服商城
搜索
在线客服
司盟 资深顾问

美国的商标应用证据提交制度详解

发布时间 : 2024-12-25 00:00:00 浏览 283次

商标基于意向申请的,申请人必需在商标通过本质性审查和公告期后6个月内提交应用证据和宣誓,否则商标不能同意注册。同意注册后,商标法规定,无论是单一申请的商标还是马德里申请的商标,基于哪种申请基本的注册商标所有人都必需在注册日起的第5-6年内、第9-10年内和未来10年内提交应用证据和宣誓,否则注册商标将被撤销。

美国的商标应用证据提交制度详解

美国商标法对提交第5-6年的应用宣誓有两项规定:一是直接提交应用宣誓和应用证据。

二是在提交应用宣誓和应用证据的同时提交不可抗辩宣誓。应用宣誓时提交不可抗辩宣誓的,不得因缺少明显性或者先应用而撤销注册商标。

美国提交应用宣誓书需要提供实际应用证据。它是一个产品商标,它需要提供3-5张照片来3-5张照片。有实际出售凭证,如订单、链接、发票等。是服务商标,可以提供网站链接、宣传海报、服务凭证等可以反应相应服务的信息。商标仅用于某些商品或服务,则需要删除未投入实际应用的商品或服务。

以上就是美国的商标应用证据提交制度详解,希望对您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