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名称有哪些要求?
发布时间 : 2024-12-21 12:03:00 浏览 225次
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产品名称是对图片或者照片所示外观设计申请的产品类别的说明。
使用设计的产品名称应当与设计图片或者照片所示的设计一致,并准确、简明地标明需要保护的产品的设计。
产品名称一般应当符合国际外观设计分类表中小类列举的名称。

产品名称一般不得超过20个字。
产品名称通常还应当避免下列情形:
(1)含有人名、地名、国名、单位名称、商标、代号、型号或以历史时代命名的产品名称;
(2)概括不当、过于抽象的名称,例如文具、炊具、乐器等;
(3)描述技术效果、内部构造的名称,例如节油发动机、人体增高鞋垫、装有新型发动机的汽车等;
(4)附有产品规格、大小、规模、数量单位的名称,例如21英寸电视机、中型书柜、一副手套等;
(5)以外国文字或无确定的中文意义的文字命名的名称,例如克莱斯酒瓶,但已经众所周知并且含义确定的文字可以使用,例如DVD播放机、LED灯、USB集线器等。
成都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名称有哪些要求?经过小编的分享已经有所了解,如果你也有专利申请需求,或者想要了解这些方面的知识,欢迎联络成都司盟企服客服。
上一篇
哥伦比亚外观专利申请的流程与资料遇到问题?专家为您解答
平均1分钟响应

胡先生
擅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