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单一性?
发布时间 : 2025-01-25 12:03:00 浏览 1137次
在外观设计专利合案申请中,涉及到一个概念,那就是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单一性。
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单一性是指,一件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应当限于一种产品所使用的一项外观设计。但是,对于成套出售或者使用的产品的两项以上外观设计,可以作为一件申请提出。

外观设计专利中,两项或两项以上的外观设计具备单一性时,允许合案作为一件外观设计专利提出申请。两项以上的外观设计作为一件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提出的,必须同时符合三个条件:
一、使用该外观设计的两项以上的产品属于同一类别
同一类别是指属于国际外观设计分类表中同一个小类的产品。
例如,餐用盘、碟、杯、碗可以合案申请,因为它们属于同一小类产品,即同属于07-01小类;而锅、碗、餐刀不能合案申请,因为它们不属于同一小类产品,即锅属于07-02小类,碗属于07-01小类,而餐刀属于07-03小类。
二、使用该外观设计的两项以上的产品成套出售或者使用
成套出售或者使用,是指各产品的设计构思相同,并且习惯上是同时出售、同时使用。例如,由咖啡杯、咖啡壶、牛奶壶和糖罐组成的咖啡器具。
设计构思相同,是指成套产品中各产品的设计风格是统一的。即对成套产品中各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设计是统一的。
例如,咖啡器具中的咖啡壶上的图案为兰花,而咖啡杯上的图案为熊猫,因为它们设计构思不统一,因此不能合案申请。
三、各构成物品必须分别具备授权条件
构成成套产品的每一件产品都必须具备授权条件。其中任一件产品不具备授权条件的,该成套产品也就不具备授权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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