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微信

  • 司盟企服手机APP 查进度

    司盟企服

    订单进度随时查

    司盟企服APP二维码

    下载司盟企服APP

  • 司盟企服小程序 微信咨询

    联系客服

    咨询售后随时问

    司盟企服小程序二维码

    扫码咨询客服

  • 司盟企服在线客服电话 159-9476-4191
司盟干货

最新专利代理行政诉讼

发布时间 : 2023.07.10 19:38:56 浏览 587

当我们在生活中遇到无法协商解决的问题时,我们经常选择使用法律手段来解决问题。例如,当我们的专利权受到侵犯时,我们经常选择使用法律手段来解决问题。那么,对专利代理人行政诉讼的最新规定是什么呢?让我们来看看最新专利代理人行政诉讼的相关内容。

一、最新专利代理人的行政诉讼

2018年2月7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适用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本解释将于2018年2月8日生效。本解释第三十三条第二款明确规定,经中华全国专利代理协会推荐,专利代理人可以在专利行政案件中担任诉讼代理人。

自2014年11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修订行政诉讼法以来,中国专利代理协会针对专利代理专利行政案件的专业服务特点,与最高人民法院等有关部门进行了多次沟通协调,最后在司法解释中明确协会可以推荐专利代理作为诉讼代理。之前在2015年2月4日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在第八十七条第二款的解释中,最高人民法院首次明确规定,专利代理人可以在专利纠纷案件中担任诉讼代理人。目前,协会推荐的专利代理人可以在专利民事和行政案件中全面覆盖诉讼代理人。协会也成为最高人民法院通过司法解释明确赋予诉讼代理人推荐权的唯一行业协会。

最新专利代理行政诉讼

二、专利代理机构设立的条件和经营范围有哪些

(一)合伙制专利代理机构应当由3名以上合伙人共同出资发起,有限责任制专利代理机构应当由5名以上股东共同出资发起。

(二)专利代理机构的名称符合下列条件:

专利代理机构只能享有和使用一个名称。专利代理机构的名称应当由该机构所在城市名称、字号、“专利代理事务所”、“专利代理有限公司”或者“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组成。其字号不得在全国范围内与正在使用或者已经使用过的专利代理机构的字号相同或者相近似。

律师事务所开办专利代理业务的,可以使用该律师事务所的名称。

(三)具有合伙协议书或者章程。

(四)合伙人或者股东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专利代理人资格;

2、具有2年以上在专利代理机构执业的经历;

3、能够专职从事专利代理业务;

4、申请设立专利代理机构时的年龄不超过65周岁;

5、品行良好。

主要的经营范围:商标代理、版权代理。兼营的可以加投资顾问、投资咨询、资产管理、经济贸易咨询、企业管理等。

三、专利代理人资格证报考条件有哪些

符合以下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报名参加考试: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取得国家承认的理工科大专以上学历,并获得毕业证书或者学位证书。

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和台湾地区居民可以报名参加考试。

从事专利审查等工作满七年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免予专利代理实务科目考试。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一)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未满三年;

(二)受吊销专利代理师资格证的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未满三年。

上一篇

专利代理机构设立的条件和经营范围是什么

下一篇

专利无效诉讼代理费

司盟企服专家
遇到“
专利申请
”的问题?专家为您解答
企业服务专家 平均1分钟响应
企业服务专家
胡先生
专利申请代理人
当前在线
擅长:
全球专利代理
发明专利
外观专利
实用新型专利
立即咨询
律师解答
还有疑问 ? 已为您匹配一对一专属客服,答疑快人一步~
立即咨询
分部地址
深圳总部: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天安云谷产业园二期 11栋5层 502-505 号
香港总部: 香港九龙弥敦道625号雅兰中心办公楼二期15楼1508室
深圳宝安分部:宝安区松白路336号中港星科技产业园
湖南长沙分部:长沙市芙蓉区五一西路2号第一大道8楼811和804

官方服务

159-9476-4191

APP下载

企服产品低价合作群

粤公网安备 44030502007959号 粤ICP备17143321号 Copyright © 2024 - 2025 深圳市中港星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 粤B2-20211455 客服与投诉热线:159-9476-4191 邮箱:vip@zgxjt.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