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费用减缓的额度是多少?
发布时间 : 2024-11-13 15:42:00 浏览 1000次
根据2016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专利收费减缴办法》(财税78号)的规定,专利申请人或专利权人缴纳专利费用确有困难,即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请求减缴部分专利收费:
一、上年度月均收入低于3500元(年4.2万元)的个人;

二、上年度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0万元的企业;
三、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非营利性科研机构。
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个人或者单位为共同专利申请人或共有专利权人的,应当分别符合前述规定。
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可以请求减缴的部分专利费用包括:申请费(不包括公布印刷费、申请附加费),发明专利申请实质审查费,自授予专利权当年起六年的年费,复审费。
其中,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为个人或者单位的,减缴上述规定收费的85%;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个人或者单位为共同专利申请人或者共有专利权人的,减缴上述规定收费的70%。
上一篇
专利年费是如何减缴的?下一篇
申请专利费用减缓的条件遇到问题?专家为您解答
平均1分钟响应

胡先生
擅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