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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年费可以加计扣除吗?

发布时间 : 2023.07.11 15:11:20 浏览 2064

在中国,专利一般每年支付相关费用。专利年费是专利发明人的重要收入来源。此外,专利还可以转让给条件较好的企业和个人,转化知识产权价值。让我们来看看年度专利费是否可以扣除的相关内容。

一、专利年费可以加扣除吗?

专利年费可以扣除

下列费用可作R&D费用加计扣除:

(一)人员人工成本:直接参与研发的人员工资、五险一金、外部研发人员劳动成本;

(2)直接投资成本:在研发过程中,将不可避免地投入材料燃料动力,使用仪器设置维护成本,使用的仪器设备通过业务租赁询问租赁成本;

(三)折旧费:专门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折旧费;

(4)无形资产摊销费用:软件、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包括许可证、专有技术、设计和计算方法等)的摊销费用;

(5)“三答新”费、勘探开发技术现场试验费:企业在新产品设计、新工艺程序制定、新药开发临床试验、勘探开发技术现场试验过程中发生的各种与回收活动有关的费用答案;

(六)其他相关费用:研发过程中需要一些技术书籍翻译费用、鉴定咨询费用、专利权后期注册费用等。.

专利年费

二、未缴年费专利权终止是否就公开了

1. 期限届满终止发明专利权自申请日起算维持满20年,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权自申请日长起维持满10年,依法终止。

专利权期限届满依法终止的,专利局应当通知专利权人,并在专利登记簿和专利公报上分别予以登记和公告。之后,将专利申请案卷存入失效案卷库管理,并且至少再保存3年。

2.没有按照规定缴纳年费的终止

专利局发出缴费通知书,通知专利权人补缴本年度的年费及滞纳金后,专利权人在专利年费滞纳期满仍未缴纳或者缴足本年度年费和滞纳金的,自滞纳期满之日起两个月内,最早不早于一个月,专利局作出专利终止通知,通知专利权人,专利权人未启动恢复程序或恢复未被批准的,应在终止通知书发出四个月后,在在专利登记簿和专利公报上分别予以登记和公告。之后,将专利申请案卷存入失效案卷库。

专利终止日应为上一年度期满日。

3.专利权人主动放弃专利权

专利权人自愿将其发明创造贡献给全社会,可以提出声明主动放弃专利权。专利权人主动放弃专利权的,应当使用专利局统一制定的表格,提出书面声明。

放弃专利权只允许放弃全部专利权,不允许放弃部分专利权。放弃部分专利权的声明视为未提出。专利权人不是真正拥有人,恶意要求放弃专利权后,专利权真正拥有人(必须提供生效法律文书来证明)可以要求撤消该声明。

放弃一件有两名以上的专利权人的专利时,应当由全体专利权人的同意,并在声明或其它文件上签章。两名以上的专利权人中,有一个或者部分专利权人要求放弃专利权的,应当通过办理著录项目变更手续,改变专利权人。

三、专利年费缴费的方式

费用可以直接向专利局缴纳,也可以通过邮局汇付。

凡向专利局缴纳的费用应当写明正确的申请号、费用名称简称及分项金额,未写明的视为未办理缴费手续。所以一定要在汇款留言中写清楚正确的申请号、费用名称简称及分项金额。

未按时缴纳年费(除授权当年的年费)或者缴纳数额不足的,可在年费期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补缴,同时缴纳滞纳金;滞纳金的金额按照每超过规定的缴费时间1个月,加收当年全额年费的5%计算;补缴时间在超过规定期限但不足一个月时,不缴纳滞纳金。在补缴时间超过规定期一个月的,按5%年费递增滞纳金,最多25%。期满未缴纳的,专利权应当自缴纳年费期满之日起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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