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微信

  • 司盟企服手机APP 查进度

    司盟企服

    订单进度随时查

    司盟企服APP二维码

    下载司盟企服APP

  • 司盟企服小程序 微信咨询

    联系客服

    咨询售后随时问

    司盟企服小程序二维码

    扫码咨询客服

  • 司盟企服在线客服电话 159-9476-4191
司盟干货

外观专利侵权赔偿金额是多少?如何赔偿?

发布时间 : 2023.07.05 10:52:15 浏览 649

我国对知识产权的保护采取了立法保护,严厉打击侵权行为,使知识产权人得到更好的保护。那么,侵犯外观专利的赔偿金额是多少,如何进行赔偿呢?为了帮助您更好地了解相关的法律知识,司盟企服小编整理了相关内容,让我们一起了解。

一、外观专利侵权赔偿金额是多少?如何赔偿?

(一)赔偿金额由专利权人因侵权而遭受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侵权而获得的利益决定;

1、权利人因侵权而遭受的损失,可以按专利权人专利产品因侵权而减少的总销售额乘以各专利产品合理利润的积累计算。如果很难确定权利人销售总额的减少,市场上销售的侵权产品总额乘以每个专利产品的合理利润,可以视为权利人因侵权而遭受的损失。

2、侵权人因侵权而获得的利益可以乘以市场上销售的侵权产品总数乘以每个侵权产品的合理利润。侵权人因侵权而获得的利益一般按侵权人的营业利润计算,完全以侵权为行业的侵权人可以按销售利润计算。

(2)赔偿金额按专利许可费的1-3倍合理确定;该方法的前提是:难以确定被侵权人的损失或侵权人获得的利益,可以参考专利许可费。

(3)根据专利权的类别、侵权人侵权的性质和情节,赔偿金额一般在5000元以上30万元以下确定,最多不得超过50万元。该方法的前提是:侵权人的损失或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无专利许可费明显不合理。

外观专利侵权赔偿

二、外观专利侵权如何赔偿

按照现行法律规定,专利侵权赔偿一共有五种计算方法:

1、权利人损失

根据专利法第65条和法释[2015]4号第20条第1款规定,权利人损失可以根据专利权人的专利产品因侵权所造成销售量减少的总数乘以每件专利产品的合理利润所得之积计算。权利人销售量减少的总数难以确定的,侵权产品在市场上销售的总数乘以每件专利产品的合理利润所得之积可以视为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用公式表示如下:

权利人损失=专利产品减少销量(或侵权产品销量)*专利产品合理利润

而我国法释[2015]4号第20条规定,侵权产品在市场上销售的总数可以视为权利人销售量减少的总数。也就是说,侵权产品每销售一件,可以认为会导致权利人的专利产品销量减少一件。与美国Panduit案的DAMP四部测试法对比,上述规定显然对权利人更为有利。

2、侵权人获利

根据专利法第65条和法释[2015]4号第20条第2款规定,可以根据该侵权产品在市场上销售的总数乘以每件侵权产品的合理利润所得之积计算。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一般按照侵权人的营业利润计算,对于完全以侵权为业的侵权人,可以按照销售利润计算。用公式表示如下:

侵权人获利=侵权产品销售量*侵权产品合理利润(营业利润或销售利润)

其中,销售利润=销售收入-销售成本-销售费用-税收附加,而营业利润=销售利润-管理费用-财务费用。

3、许可费的合理倍数

根据专利法第65条和法释[2015]4号第20条第2款规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有专利许可使用费可以参照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专利权的类型、侵权行为的性质和情节、专利许可的性质、范围、时间等因素,参照该专利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赔偿数额;没有专利许可使用费可以参照或者专利许可使用费明显不合理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专利权的类型、侵权行为的性质和情节等因素,依照专利法第六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确定赔偿数额。

4、法定赔偿

专利法65条第2款规定,权利人的损失、侵权人获得的利益和专利许可使用费均难以确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专利权的类型、侵权行为的性质和情节等因素,确定给予一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赔偿。

5、约定赔偿

法释[2016]1号第28条规定,权利人、侵权人依法约定专利侵权的赔偿数额或者赔偿计算方法,并在专利侵权诉讼中主张依据该约定确定赔偿数额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根据专利法第65条规定,上述第1种到第4种的计算方法有所谓的法定顺序,即只有前一种计算方法难以确定的,才能适用第二种计算方法,依次类推。

赔偿计算方法的法定顺序,似乎可以理解为对权利人的限制和对侵权人利益的保护。但只要权利人拒绝提交证据证明专利产品的合理利润,就足以使权利人损失难以确定,进而可以按照第二种计算方法主张权利,这实际上使得法定顺序的规定没有任何操作价值。

2014年6月6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布的著作权法征求意见稿第76条第1款则规定:侵犯著作权或者相关权的,在计算赔偿数额时,权利人可以选择实际损失、侵权人的违法所得、权利交易费用的合理倍数或者一百万元以下数额请求赔偿。国务院法制办在征求意见稿说明中提出,将顺序性规定修改为选择性规定的目的在于:着力强化著作权保护力度、有效防范侵权行为。

三、相似外观设计专利是不是侵权

确认相似外观设计专利是否侵权。

1.首先应该确定被控侵权产品与外观设计专利产品是否同类,不属于同类产品的,一般不构成外观设计专利权侵权。

审查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与侵权产品是否属于同类产品,应当依据商品销售的分类习惯和客观实际情况,并参照外观设计分类表,对二者是否属于同类产品作出认定。同类产品是外观设计专利侵权判定的前提,但不排除在特殊情况下,类似产品之间的外观设计亦可进行侵权判定。

2.普通消费者的眼光是外观设计侵权判定的标准。

因为外观设计专利用于产品的目的是为了使产品升值,达到产品利润的更大化。而实现产品利润更大化的途径是使消费者群体接受该产品。普通消费者同专业设计人员对待一项产品的外观设计的眼光和审美观察能力是不同的,审美能力和水平也有高低之分。

在外观设计专利授权审查、无效审查中,应当以专业设计人员的眼光和审美观察能力去审视一个新的外观设计是否具有美感,是否有新颖性和创造性,是否和已有的外观设计相同或相近似。而在侵权诉讼中,在认定被控侵权产品与外观设计专利产品是否相同或者相近似时,则应以普通消费者的眼光。只有普通消费者的眼光在这里才是客观公正的。不同商品有不同的消费者,在进行判断时要根据个案的产品去划定其消费者群体。

司盟企服提醒您,采用普通消费者的眼光,并非是要由普通消费者去判断每一个案件产品的相同与相近似,而是指审判案件的法官在作出判断时,应当从普通消费者的眼光出发,去作出个案的评判。

上一篇

外观专利侵权申诉怎么办?

下一篇

外观专利侵权最低赔偿金是多少?

司盟企服专家
遇到“
专利侵权
”的问题?专家为您解答
企业服务专家 平均1分钟响应
企业服务专家
胡先生
专利侵权代理人
当前在线
擅长:
全球专利代理
发明专利
外观专利
实用新型专利
立即咨询
律师解答
还有疑问 ? 已为您匹配一对一专属客服,答疑快人一步~
立即咨询
分部地址
深圳总部: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天安云谷产业园二期 11栋5层 502-505 号
香港总部: 香港九龙弥敦道625号雅兰中心办公楼二期15楼1508室
深圳宝安分部:宝安区松白路336号中港星科技产业园
湖南长沙分部:长沙市芙蓉区五一西路2号第一大道8楼811和804

官方服务

159-9476-4191

APP下载

企服产品低价合作群

粤公网安备 44030502007959号 粤ICP备17143321号 Copyright © 2024 - 2025 深圳市中港星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 粤B2-20211455 客服与投诉热线:159-9476-4191 邮箱:vip@zgxjt.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