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微信

  • 司盟企服手机APP 查进度

    司盟企服

    订单进度随时查

    司盟企服APP二维码

    下载司盟企服APP

  • 司盟企服小程序 微信咨询

    联系客服

    咨询售后随时问

    司盟企服小程序二维码

    扫码咨询客服

  • 司盟企服在线客服电话 159-9476-4191
司盟干货

如何规定专利侵权纠纷的处理期限

发布时间 : 2023.07.05 11:42:18 浏览 989

在现代社会,只有猜测的保护是非常标准化的,专利权也受到保护。当发生专利侵权纠纷时,可以起诉解决,需要加强专利行政保护,更好地保护专利权和市场秩序。那么,如何规定专利侵权纠纷的处理期限呢?接下来,由司盟企服小编带您了解相关内容,我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一、如何规定专利侵权纠纷的处理期限?

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日内立案,并通知申请人在申请之日起7日内通过邮寄、直接或者其他方式将申请及其附件的副本送达申请人,并要求其自收到之日起15日内提交一式两份答辩。被申请人提交答辩书的,管理专利部门应当自收到答辩书之日起7日内,通过邮寄、直接或者其他方式将答辩书副本送达申请人。专利管理部门决定进行口头审理的,当事人应当至少在口头审理前3天知道口头审理的时间和地点。

专利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专利侵权纠纷之日起90日内作出处理决定。情况特别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处理决定的,经专利管理部门或者机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期限,书面通知申请人和申请人,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0天。

专利管理部门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可以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当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处理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专利侵权诉讼周期

二、专利侵权该如何划定赔偿标准

专利权人可以向侵权者要求损害赔偿。要求损害赔偿的金额可以是专利权人所受的损失。但专利权人要提供证据,证明因对方的侵权行为,自己专利产品的销售量减少,或销售价格降低,以及其他多付出的费用或少收入的费用作为损失。

确定赔偿数额的标准如下:

(1)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包括被侵权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2)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

(3)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

(4)对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侵权人因侵权所得利益,或者被侵权人因被侵权所受损失难以确定的,当事人就赔偿数额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

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注册商标许可使用费难以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三百万元以下的赔偿。

三、专利侵权纠纷的管辖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五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八十一条

3《专利行政执法办法》第三条

当事人请求处理专利侵权纠纷(以及请求调解专利纠纷)的,由被请求人所在地或者侵权行为地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管辖。

两个以上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都有管辖权的专利纠纷,当事人可以向其中一个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提出请求;当事人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提出请求的,由最先受理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管辖。

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对管辖权发生争议的,由其共同的上级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指定管辖;无共同上级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指定管辖。

上一篇

专利侵权赔偿数额有没有法律规定

下一篇

专利侵权的诉讼案件是什么

司盟企服专家
遇到“
专利侵权
”的问题?专家为您解答
企业服务专家 平均1分钟响应
企业服务专家
胡先生
专利侵权代理人
当前在线
擅长:
全球专利代理
发明专利
外观专利
实用新型专利
立即咨询
律师解答
还有疑问 ? 已为您匹配一对一专属客服,答疑快人一步~
立即咨询
分部地址
深圳总部: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天安云谷产业园二期 11栋5层 502-505 号
香港总部: 香港九龙弥敦道625号雅兰中心办公楼二期15楼1508室
深圳宝安分部:宝安区松白路336号中港星科技产业园
湖南长沙分部:长沙市芙蓉区五一西路2号第一大道8楼811和804

官方服务

159-9476-4191

APP下载

企服产品低价合作群

粤公网安备 44030502007959号 粤ICP备17143321号 Copyright © 2024 - 2025 深圳市中港星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 粤B2-20211455 客服与投诉热线:159-9476-4191 邮箱:vip@zgxjt.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