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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冒专利与专利侵权的区别

发布时间 : 2023.07.05 13:19:50 浏览 1205

假冒专利与专利侵权的区别在于,专利侵权的范围更广,包括制造、使用、销售等以生产经营为目的的行为。专利侵权被认定为未经专利人许可或者授权的行为。

一、假冒专利行为与专利侵权行为的区别

专利侵权与假冒专利的区别在于专利侵权的范围更广。假冒专利是一种专利侵权行为。专利侵权还包括制造、使用、承诺销售、销售和进口专利产品的生产经营目的。

司盟企业服务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十八条假冒专利的,除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外,责令专利执法部门改正并公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处五倍以下罚款;无违法所得或者五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假冒专利和专利侵权

二、如何确定专利侵权的赔偿金额

一般的方法是:

(1)首先,当产品的外观设计侵权指控不能脱离产品本身,如电脑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侵犯,造成的损失减少的销售专利产品的权利人或被告的营业利润可以被视为侵权赔偿的数量。

(2)当被指控侵权产品的包装设计,比如说侵犯了外观设计专利权,那么在计算赔偿的金额时,专利权人可以利用饮料包装瓶的产品,并且也必须从销售利润下降或者是设计包装产品销售的利润作为侵权赔偿的依据。

(3)对于设计的专利的权利人既没有实际实现自己也没有授权别人这样做,有一种观点认为,由于专利没有实际实现,涉嫌侵权的没有造成专利权人的实际经济损失。

三、专利侵权行为的形态有哪些

根据现行专利法,专利侵权行为的具体形态可分为:

(一)未经许可实施他人专利行为。这类专利侵权行为必须满足两个条件:未经权利人许可和以生产经营为目的。

根据专利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包括以下3种具体形式: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或进口他人发明专利产品或实用新型专利产品;使用他人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或进口依照该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制造、销售或进口他人外观设计专利产品。

(二)假冒他人专利行为。这类专利侵权行为是指侵害专利权人的标记权。

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2001)第八十四条规定,包括以下4种具体形式:未经许可,在其制造或者销售的产品、产品的包装上标注他人的专利号;未经许可,在广告或者其他宣传材料中使用他人的专利号,使人将所涉及的技术误认为是他人的专利技术;未经许可,在合同中使用他人的专利号,使人将合同涉及的技术误认为是他人的专利技术;伪造或者变造他人的专利证书、专利文件或者专利申请文件。

(三)以非专利产品冒充专利产品、以非专利方法冒充专利方法。

根据专利法五十九条的规定,这类行为需要承担一般的民事侵权责任,由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责令改正并予公正,可予以处罚。

(四)除法律明确规定之外,在理论上和实践中还存在两种侵权行为:过失假冒,即指行为人本意是冒充专利,随意杜撰一个专利号,而碰巧与某人获得的某项专利的专利号相同。在这种情况下,即使该行为无假冒故意,但其行为结果仍然构成了假冒他人专利。反向假冒,即指行为人将合法取得的他人专利产品,注上自己的专利号予以出售,这种行为显然不够成“假冒他人专利”,但事实上侵害了合法专利权人的标记权,仍是一种侵权行为,侵权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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