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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专利侵权的形式包括未经权利人许可制造、销

发布时间 : 2023.07.05 14:25:32 浏览 629

一、专利侵权的表现形式是什么? 专利侵权的表现形式如下: 1.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用于生产经营目的的制造、使用、承诺销售、销售、进口; 2.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为生产经营目的设计专利产品,承诺销售、销售、进口他人外观; 3.其他专利侵权行为的表现形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十一条授予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后,除本法另有规定外,任何

一、专利侵权的表现形式是什么?

专利侵权的表现形式如下:

1.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用于生产经营目的的制造、使用、承诺销售、销售、进口;

2.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为生产经营目的设计专利产品,承诺销售、销售、进口他人外观;

3.其他专利侵权行为的表现形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十一条授予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后,除本法另有规定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不得实施专利,即生产、使用、承诺销售、销售、进口专利产品,或者使用专利方法、使用、承诺销售、销售、进口直接取得的产品。授予外观设计专利权后,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销售、销售、进口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

专利侵权的表现形式专利侵权的形式包括未经权利人许可制造、销售的实用新型专利。专利侵权的起诉程序是咨询律师,等待法院的诉讼前审理,准备诉讼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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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侵权的形式包括未经权利人许可制造、销售的实用新型专利。专利侵权的起诉程序是咨询律师,等待法院的诉讼前审理,准备诉讼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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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专利侵权赔偿的问题

(一)其实这个问题不算太难,我们在提到专利侵权赔偿时,首先应该考虑的就是这项专利的拥有者在被别人侵权后损失了多少,如果很难客观地对损失的金额进行评估,那得按照什么标准去衡量呢?那就得看看侵害专利的那个人从中得到多少金钱了。

(二)其实这个还是有一定道理的,你拿了人家的专利商用,得到的都不是自己的,反而是一种可耻的行为,那你获得的收益也应当是专利人应得的。

那么问题来了,如果专利侵权者也数不清获利多少,或者说是数额难以估计的,又该如何是好呀?那就要遵循法的精神了,这个怎么说呢?

1.要按照法律所明文规定的专利授权的收益来算,利用倍数进行计费赔偿。再说了,如果这是一项潜力无限的发明专利,其经济效益是难以估计的。

2.值得注意的是,专利所有者在维权过程中所产生的一些杂费,也是可以相应地算进里面的。

所以说法律对专利的保护还是比较到位的,这样做的目的就是让发明者能够得到法律的保护,使自身获得社会价值的肯定,并不断催生社会创造力,使社会创新永不止步。

三、专利侵权的损失赔偿

赔偿损失是认定侵犯专利权的行为是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的主要方式之一。专利侵权给专利权人造成了损失,侵权确定后,人民法院应当根据专利权人的请求责令侵权人予以赔偿。赔偿数额可以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协商不成的,法院可根据《专利法》第65条的规定,即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专利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

具体来说,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情况下,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第21条规定,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专利权的类型、侵权行为的性质和情节、专利许可的性质、范围、时间等因素,参照该专利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赔偿数额;没有专利许可使用费可以参照或者专利许可使用费明显不合理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专利权的类型、侵权行为的性质和情节等因素,依照专利法第六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确定赔偿数额。

由于近年来,专利权保护效果与专利权人的期待有差距,专利维权存在举证难、成本高、赔偿低等问题,跨区域侵权、网络侵权现象增多,滥用专利权现象时有发生。针对这些问题,国家有关部门根据新形势新要求,反复研究、协调、修改,形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修正案(草案)》(以下简称草案)。

草案提出,加大对侵犯专利权的赔偿力度。对故意侵犯专利权,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权利人受到的损失、侵权人获得的利益或者专利许可使用费倍数计算的数额1-5倍内确定赔偿数额。难以计算赔偿数额的情况下,将法院可以酌情确定的赔偿额从现行专利法规定的1万元到100万元,提高为10万元到500万元。

为完善举证责任,草案增加规定,人民法院为确定赔偿数额,在权利人已经尽力举证,而与侵权行为相关的账簿、资料主要由侵权人掌握的情况下,可以责令侵权人提供与侵权行为相关的账簿、资料,侵权人不提供或者提供虚假的账簿、资料的,人民法院可以参考权利人的主张和提供的证据判定赔偿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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