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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权的限制包括什么

发布时间 : 2023.07.07 18:30:48 浏览 1339

虽然专利权注册成功后可以得到保护,但专利权也有其限制。根据强制许可原因规定的实施范围和时间,当强制许可原因不再消除时,应当根据专利权人的要求,经审查后决定终止强制许可的实施。接下来,关于专利权限制的详细内容,由司盟企服小编为您做出进一步的答案!

一、专利权的限制包括什么?

(一)不视为侵犯专利权

根据2000年8月25日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修订后的《专利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下列行为不构成侵权:

1、专利权人制造、进口或者经专利权人许可制造、进口的专利产品,或者按照专利方法直接取得的产品销售后,使用、承诺销售或者销售。

2、在专利申请日前制造同一产品、使用同一方法或者制造、使用必要的准备,只在原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

3、临时通过中国领土、领水、领空的外国运输工具,按照其所属国与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与的国际条约,或者按照互惠原则,在其设备和设备中使用相关专利,满足运输工具的需要。

4、使用相关专利进行科学研究和实验。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使用、销售专利产品或者按照专利方法直接取得的产品,可以证明其产品的合法来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专利执行的强制许可

强制许可是指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未经专利权人同意,允许申请人或者个人根据单位或者个人的申请实施专利的措施。强制许可措施是对专利权人滥用其权利的限制。《专利法》规定了三种强制许可:

1、《专利法》第四十八条规定:“有实施条件的单位要求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人以合理条件许可实施专利,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本单位的申请,给予实施发明专利或者实用新型的强制许可。“批准强制许可必须具备以下条件:第一,专利执行强制许可的请求必须自专利权授予之日起三年内提出;第二,申请强制许可的对象只能是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而不是外观设计专利;第三,提出强制许可请求的单位具备实施条件;第四,提出强制许可请求的单位必须出具证明,证明专利权人未能在合理的条件下长期与专利权人签订执行许可合同。

2、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在国家紧急情况或者非常情况下,或者为公共利益的目的,可以给予发明专利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强制许可。

3、根据专利法第五十条的规定,专利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具有重大技术进步的经济意义,实施取决于前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实施,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后一专利权人的申请,实施前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强制许可。按照上述规定执行强制许可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也可以按照前一专利权人的申请执行后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强制许可。

  

专利权的限制包括什么

二、共有专利权人可以单独起诉吗

共有著作权人可以单方起诉。《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9条规定“合作作品不可以分割使用的,其著作权由各合作作者共同享有,通过协商一致行使;不能协商一致,又无正当理由的,任何一方不得阻止他方行使除转让以外的其他权利,但是所得收益应当合理分配给所有合作作者。

三、专利权法律许可的情况

专利权的法定许可实际上应当称为专利权的强制许可。所谓专利权的强制许可,是指除专利权人外,强制给予第三人实施专利的权利。

强制许可有一定的限制条件,根据我国专利法的规定,强制许可有三种:

1、专利权人未在合理条件下长期许可他人实施,即有实施条件的单位要求专利权人以合理条件许可其专利,自专利权授予之日起三年内未取得许可。(例如,一家电力公司发明了一种非常先进的发电方法,并获得了专利权。贵公司希望通过专利转让实施其技术,但未经许可。自专利权授予之日起三年内仍未获得许可的,可以向国务院专利行政管理部门提出专利实施强制许可。

2、国家处于紧急状态或者其他紧急情况,或者是非商业用途的公共利益。(例如,今年中国突发非典,如果一家公司拥有治疗非典药物的专利技术,虽然有专利保护,但其他公司也可以通过强制许可生产。)

3、后一项专利的实施取决于前一项专利的实施。

需要指出的是,强制许可只适用于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没有强制许可。取得强制执照的单位或者个人不享有独家执行权,也不允许他人执行,并应当向专利权人支付合理的使用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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