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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专利权转让行吗?专利转让程序

发布时间 : 2023-07-07 12:05:32 浏览 1087次

专利权部分转让银行,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专利权所有权转让可以转让全部或者部分,成为共同所有权。转让程序是转让人与受让人签订专利权转让合同,然后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申请登记,然后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公告,最终受让人取得专利权。

一、专利权部分转让可以吗?

专利权部分转让行。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专利权人与受让人协商一致的,可以转让部分专利,但最终是否可以转让,仍需经专利管理部门批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十条

可以转让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

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向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其他外国组织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手续。

当事人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应当签订书面合同,并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公告。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转让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专利权部分转让

二、专利权人享有的权利

1、独占权。是指只有专利权人才有权实施其发明和创造的制造、使用和销售,并享有专利的独家权利。任何自然人、法人的其他组织不得支付使用、制造和销售专利产品的报酬;

2、许可权。是指专利权人有条件允许他人使用其专利技术。具体来说,专利权人(称为“许可方”)允许他人(称为“许可方”)在一定条件下使用其发明创造的全部或部分技术的权利。

3、转让权。《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十条规定:“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可以转让。”

三、专利权质押中当事人的义务

(1)质权人有权限制质权人处置质量。《民法典》规定,出质人不得转让或许可他人使用(但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可以转让或者许可他人使用)。

作为质权人,不能擅自执行,因为它实际上没有获得专利权。

(二)质权人享有优先受偿权。

出质人所得的转让费、许可费,应当提前向质权人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者向与质权人约定的第三人提取。

质权人有权收取质品产生的果实,即对出质人实施专利权(质品)的收入提出清偿债权。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质权人可以要求质权人提供相应的担保,如果质权人的权利可能受到损害或价值显著降低。如果质权人不提供,质权人可以拍卖或出售质量材料,并与质权人协议使用拍卖或出售所得的价格提前偿还担保的债权,或向与质权人约定的第三方提取存款。(当事人在确定质押金额时,也应对此规定有一个清晰的认识。)

债务履行期满质权人未清偿的,可以与出质人协议折价,也可以依法拍卖、出售。除清偿债权外,如果余额归出质人所有,不足部分仍由债务人清偿。

(三)质权人应当妥善保管出质人交付的专利证书等证明文件。

债权如期或者提前清偿时,质权人应当返还质物。

(4)出质人有义务维护专利权的有效性。作为质押合同有效的前提,作为质押物的专利权必须有效。一方面,保证质押期间的专利年费已缴纳,另一方面,负责处理可能发生的专利纠纷。

出质人和质权人也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上述问题。

(五)质押但保证债务人的第三人,在质权人实现质权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