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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权的管辖可以由基层法院管辖吗

发布时间 : 2023.07.07 21:26:51 浏览 498

随着人们对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识增强,无我们知道不管是发明专利还是外观专利,这些都会受到法律的保护,在发现专利被侵权的时候,我们可以通过法律来进行维权。那么你知道专利权的管辖可以由基层法院管辖吗?相信很多人不了解相关法律知识,下面由司盟企服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希望对您有帮助。

一、专利权的管辖可以由基层法院管辖吗

1、依被告住所地确定管辖法院。

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具有专利案件管辖权的,由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没有管辖权的,由被告住所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2、依侵权行为地确定管辖法院。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的实施地,也包括侵权结果的发生地。

(1)原告仅起诉制造者的,侵权产品的制造地与销售地不一致的,制造地的人民法院有管辖权。

(2)原告同时起诉制造者和销售者的,制造地和销售地的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此时,当事人可以选择向其中一个法院起诉。

(3)销售者是制造者的分支机构的,原告向销售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制造者的制造、销售行为的,销售地人民法院有管辖权。

  

专利权的管辖可以由基层法院管辖吗

二、专利权人的权利

(1)独家所有权。是指只有专利权人才有权实施其发明创造的制造、使用和销售,并享有专利的独家权利。任何自然人、法人的其他组织不得支付使用、制造、销售专利产品的报酬;

(2)许可权。是指专利权人有条件允许他人使用其专利技术。具体来说,专利权人(称为“许可方”)允许他人(称为“被许可方”)在一定条件下使用其发明创造的全部或部分技术的权利。

例如,外观设计专利权授予后,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销售、进口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实施他人专利的,应当与专利权人签订书面许可合同,并向专利权人支付专利使用费。被许可人无权允许合同规定以外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实施专利。”

但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发明专利对国家利益或者公共利益具有重要意义的,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在批准范围内推广应用,允许指定单位实施,实施单位按照国家规定向专利权人支付报酬。集体所有制单位和个人的发明专利对国家利益或者公共利益具有重要意义。需要推广的,也可以按照上述措施执行。

被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强制执行的专利,可以不经专利人许可,但用户应当支付报酬。

(三)转让权。《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十条规定:“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可以转让。”

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可以出售、赠与、抵押或定价投资。继承转让是由于法律原因造成的转让。专利权人(自然人)死亡时,专利权应当按照民法典的规定转让给有继承权的人。

三、专利权限制的情况

我国专利法规定的专利权人权利限制如下:

1、无拒绝权,即专利权人不能拒绝其他社会主义公有制单位使用其专利发明。

2、专利发明的先用权。

3、相关专利用于科学研究和实验,不视为侵权。

4、对于临时过境的外国运输工具,在其设备和设备中使用相关专利的,不得侵犯专利权。

5、强制许可。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自授予专利权之日起三年内,专利权人无正当理由不执行或者充分执行发明的,专利局可以根据具有实施条件的单位申请,允许单位未经专利权人同意实施发明,取得强制许可的单位仍应当向专利权人支付使用费。

6、国家征用、发明专利对国民经济公共利益或者国防建设具有重要意义的,国家可以征用发明,给予专利权人合理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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