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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无效宣告程序

发布时间 : 2023-07-12 10:38:40 浏览 1795次

专利权无效的几种情况是什么?专利无效宣告的程序及其相关期限是什么?很多人都很困惑,以下是司盟企服小编整理的相关内容,听取小编的具体意见。我希望能解决你的疑虑。

一、专利无效宣告的程序

1.提到专利无效宣告的时间

根据《中国专利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自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宣布授予专利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为专利授予不符合专利法有关规定的,可以请求专利审查委员会宣告专利权无效。也就是说,自专利授权之日起,任何人或者单位都可以要求该专利无效。

2.提起专利无效宣告所需的文件

a.拟无效专利的公告文本(可在线下载);

b.无效宣告请求书;

c.无效宣告的原因和证据;

d.委托书

e.法院传票(如有,将加快无效请求受理通知书的速度)

3.提起专利无效宣告的费用

a.根据拟无效专利的类型,官方费用会有所不同。

b.代理费

代理费金额与案件的复杂性有关,我们将根据案件进行分析,并给出相关报价。

4.无效公告的审查程序

专利审查委员会(以下简称“审查委员会”)受理和审查无效宣告,审查委员会根据不同的技术领域设立不同的审查部门。无效请求将按该领域划分为各部门,各部门将成立合议小组,并按时间顺序进行审查。

此外,如果在无效审查过程中发生专利所有权纠纷,也可以暂停无效审查,进一步延长无效审查的周期。除了特别简单的案件外,在无效审查过程中通常会有一个口头审查程序,类似于法院的审判程序,双方在合议小组的主持下口头陈述。

5.无效宣告证据的准备

请求人在无效宣告程序中承担举证责任。

《专利法实施细则》规定了申请人提供证据的期限。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六十七条的规定,申请人可以在申请无效申请之日起一个月内增加原因或者补充证据。逾期增加原因或者补充证据的,专利审查委员会不得考虑。

因此,无效申报请求的理由和证据应在提出无效申报请求之日起一个月内补充,否则逾期提交的证据和理由可能面临不被接受的结果。

证据可以来自国内外。对于外语证据,需要同时提供部分中文翻译。对方不承认翻译内容的,双方可以协商或者由审查委员会指定的翻译机构重新翻译。对于来自国外的证据,需要进行公证和认证。

证据的基本要求是专利申请日前公开发表的材料,实践中常用的是专利申请文件和公开发表的期刊杂志。包括国内外专利和期刊杂志。使用的证据的披露日期早于拟议无效专利的申请日期,可以证明为公开发表的材料。例如,提供期刊和杂志的ISSN编号。

专利无效宣告程序

二、专利权可以部分宣告无效吗

专利权可以部分宣告无效的,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申请宣告专利无效的,申请人可以申请专利全部无效,也可以申请专利部分无效,申请要提交申请书和相关的证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六十五条

依照专利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请求宣告专利权无效或者部分无效的,应当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交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书和必要的证据一式两份。司盟企服提醒您,无效宣告请求书应当结合提交的所有证据,具体说明无效宣告请求的理由,并指明每项理由所依据的证据。

三、专利被无效的后果

专利法规定,宣告无效的专利权视为自始即不存在。宣告专利权无效的决定,对在宣告专利权无效前人民法院作出并已执行的专利侵权的判决、裁定,已经履行或者强制执行的专利侵权纠纷处理决定,以及已经履行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和专利权转让合同,不具有追溯力。但是因专利权人的恶意给他人造成的损失,应当给予赔偿。如果专利权人或者专利权转让人不向被许可实施专利人或者专利权受让人返还专利使用费或者专利权转让费,明显违反公平原则,专利权人或者专利权转让人应当向被许可实施专利人或者专利权受让人返还全部或者部分专利使用费或者专利权转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