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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专属执行许可名词解释

发布时间 : 2023-07-12 10:08:03 浏览 575次

根据我国《专利法》等法律规定,专利权人授权并只授权另一方实施自己的专利,不得再授权给第三方的是专利独家许可证。那么,什么是专利独家执行许可证呢?专利独家执行许可证的术语解释是什么?以下由司盟企服小编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一、专利独家执行许可名词解释

专利独家许可,简单来说就是专利权人授权,只授权另一方实施自己的专利,不再授权给第三方。

独家实施许可证是一种专利实施许可证,也称为“完全独家许可证”,是指被许可人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和地区内拥有专利使用权,排除所有人使用供应商技术的许可。

独家执行许可合同的受让人在合同范围内享有专利技术的独家使用权。转让人不得在许可合同规定的期限和范围内实施或者以其他方式使用专利,也不得与第三方签订其他形式的许可合同。

第十一条专利法 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授予后,除本法另有规定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不得实施专利,即不得生产、使用、承诺销售、销售、进口专利产品,或者使用专利方法、使用、承诺销售、销售、进口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

授予外观设计专利权后,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销售、销售、进口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

实施专利独占许可证

二、专利未授权可以许可备案吗

依据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办法的规定,专利实施许可的人是专利权或者其他权利人,所以没有授权的专利是不能许可的。

相关法律规定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办法》

第三条 专利实施许可的许可人应当是合法的专利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

以共有的专利权订立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除全体共有人另有约定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另有规定的外,应当取得其他共有人的同意。

第四条 申请备案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

订立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可以使用国家知识产权局统一制订的合同范本;采用其他合同文本的,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

第五条 当事人应当自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月内办理备案手续。

三、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的类别有哪些

按照让与人出让专利使用权和受让人取得专利使用权的程度和范围,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可以分为独占实施许可合同、排他实施许可合同、普通实施许可合同等形式。

(一)独占专利实施合同

独占专利实施合同,是指受让人在规定的范围内享有对合同规定的专利技术的使用权,让与人或任何第三方都不得同时在该范围内具有对该项专利技术的使用权。

(二)排他专利实施许可合同

排他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是指受让人在规定的范围内享有对合同规定的专利技术的使用权,让与人仍保留在该范围内的使用权,但排除任何第三方在该范围内对同一专利技术的使用权。

(三)普通专利实施许可合同

普通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是指受让人在规定范围内享有对专利技术的使用权,同时让与人不仅保留着在该范围内对该项专利的使用权,而且还保留着在该范围内将该专利技术的使用权出让给任何第三方的权利。许可形式可以包含给予受让人再转让许可。再转让许可应当是普通实施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