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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视作品的著作权属于谁

发布时间 : 2023.07.17 16:05 浏览 198

随着社会科学技术的发展,电影和电视作品包含了越来越大的商业价值,电影制作人,特别是电影和电视明星,越来越重视对电影和电视作品的保护。从拍摄到上映,整个电影和电视作品需要涉及投资者、制片人、导演、演员等角色。那么,谁拥有电影和电视作品的著作权呢?接下来,我们将向您介绍其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您解决相应的问题。

一、影视作品的著作权属于谁?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五条规定:“电影作品和以类似电影制作方式创作的作品的著作权由制片人享有,但编剧、导演、摄影、作词、作曲等作者享有签名权,并有权按照与制片人签订的合同获得报酬。电影作品和剧本、音乐等可以单独使用的作品的作者有权单独行使其著作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第十七条规定:“委托创作的作品的所有权由委托人和委托人通过合同约定。合同未明确约定或者未签订合同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

影视作品的著作权属于谁

二、作品著作权费用一般是多少

作品著作权官方的费用一般是300元,如果是过个著作权人同时申请一个软件著作权需要副本的话 每个副本50元。是一次性的费用不需要每年交费 ,可以自己办理或者找代理公司办理,自己办理的话付上面的官费就可以了 ,找代理公司办理的话需要再交一些代理费给代理公司。

1.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费:250元/件次。该项费用只限于程序及其一种文档的登记,如申请登记多种文档,每增加一种文档,增收80元。

2.申请例外交存手续费:320元/件次。

3.件权利转移备案费:转让或许可:300元/件次;继承:200元/件次。

4.软件著作权续展费:550元/件次。

5.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软件权利转移备案证书和软件著作权续展证书费各为50元/件。

6.变更或补充登记费:150元/件次。

7.异议请求费:150元/件次。

8.复审请求费:150元/件次。

9.软件源程序封存保管费:100页内120元,超过100页的,每增加一页增收2元。

10.请求延期处理费:第一次100元/件次;第二次200元/件次。

三、著作权取得的作品类型

我国《著作权法》第3条将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的作品分为九类:

(1)文字作品,即以文字形式表现的作品;

(2)口述作品,即以口头语言形式表现的作品,例如演说、授课、法庭辩论等等。口述作品应该有相对的完整性,能说明一定的问题或者抒发某种情感,具有起码的独创性。人际间随意的、没有什么价值的谈话不能成为口述作品。另外,宣读讲稿也不产生口述作品,而只是对文字作品的一种再现。口头作品的固定一般不会改变它的性质,例如被录制下来的演讲仍然是演讲者的口头作品,但这时演讲者、录制者还对录制品享有相应的邻接权。

(3)表演艺术作品,即音乐、戏剧、曲艺、舞蹈和杂质等艺术作品。其中音乐作品是指供演唱、演奏的作品,例如交响乐、歌曲等带词或者不带词的作品。戏剧作品是指供舞台演出的作品。例如话剧、歌剧、地方戏等。曲艺作品是指以说唱为主要形式表演的作品,例如相声、快板、大鼓、评书等。舞蹈作品是指以身体语言,例如动作、姿势、表情等形式表现的作品。杂质作品是指通过形体动作、技巧表现的作品,包括魔术、马戏等等。

(4)美术作品,即具有审美意义的造型艺术作品,包括绘画、书法、雕塑、建筑等以线条、色彩或者其他方式构成的平面或者立体作品。有的美术作品同时不具备实际用途,满足物质上的需要,因而被称为实用美术作品,其中建筑作品就是一个典型例子。

(5)摄影作品,即借助器械在感光材料等介质上记录客观事物形象的艺术作品,如人物照片、风景照片等。著作权法并非保护所有摄影物,纯复制性的摄影作品,如翻拍文件、书刊等,因不具有独创性而不受著作权法保护。

(6)影视作品,即将事物形象、音响摄制在一定介质上,借助适当装置放映、播放的作品,包括电影作品以及采用与摄制电影类似的方法创作的作品,例如电视剧等。

(7)图形作品,即形象地展示事物的形状、结构和原理等内容的图形和模型作品,例如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解剖图和线路图等等。

(8)计算机软件,即由计算机执行的程序及其相关文档。由于计算机软件和传统的文学艺术作品相比有很大的区别,故立法者制定了特别的规定,即《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作品。该款旨在对于未规定在上述类别的作品予以补充,如民间文学形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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