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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保护期是多少年

发布时间 : 2023.07.14 15:38:30 浏览 499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一切都有一个时间限制,比如房子的时间限制是70年,然后国家免费征收,那么著作权的保护期也不例外。让我们来看看司盟企服小编带来的著作权保护期是几年的相关内容。

一、保护著作权的期限是多少年

著作权包括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因此对其保护期有不同的法律规定。

签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的完整性是与特定个人有关的权利,不会因人的死亡而消失,因此受到法律的永久保护,没有时间限制。出版权的保护期相对特殊,与著作权中的财产权保护期相同。

根据作品性质和著作权主体的不同,对著作权财产权的保护期限有以下规定。

1、作者是公民的期限

保护期为作者有生之年,死后50年,死后第50年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则应在死后第50年的12月31日结束。

2、作者是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期限

保护期为50年,截至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0年内未发表的,著作权法不再受到保护。

3、特殊作品的期限

电影作品和以类似制作电影的方式制作的作品和摄影作品的保护期为50年,截至作品首次发表后50年的12月31日;但是,如果作品在创作完成后50年内未发表,则不再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

作者身份不明的作品,以其使用权和报酬权的保护期为作品首次出版后50年。这里的作者“身份不明”,主要是指作者因假名、笔名、化名或未签名而难以确定身份的情况。作者在50年内确定的,其著作权的保护期按照上述规定确定。

几年的著作权保护期

二、著作权海关保护包括什么内容

据《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第二条的规定,我国海关保护的知识产权应当是与进出口货物有关并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保护的商标专用权、著作权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专利权。具体来说,包括以下范围:

(1)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

(2)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注册并延伸至我国的国际注册商标;

(3)国家知识产权局(包括原中国专利局)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外观设计、实用新型专利

(4)《保护文学和艺术作品的伯尔尼公约》成员国的公民或者组织拥有的著作权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此外,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和《世界世界博览会标志保护条例》的规定,我国海关也对奥林匹克标志和世界博览会标志实施保护。

三、哪些情况可以申请著作权保护

第七条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根据著作权人的通知移除相关内容的,互联网内容提供者可以向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和著作权人一并发出说明被移除内容不侵犯著作权的反通知。反通知发出后,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即可恢复被移除的内容,且对该恢复行为不承担行政法律责任。

第八条 著作权人的通知应当包含以下内容:

(一)涉嫌侵权内容所侵犯的著作权权属证明;

(二)明确的身份证明、住址、联系方式;

(三)涉嫌侵权内容在信息网络上的位置;

(四)侵犯著作权的相关证据;

(五)通知内容的真实性声明。

第九条 互联网内容提供者的反通知应当包含以下内容:

(一)明确的身份证明、住址、联系方式;

(二)被移除内容的合法性证明;

(三)被移除内容在互联网上的位置;

(四)反通知内容的真实性声明。

第十条 著作权人的通知和互联网内容提供者的反通知应当采取书面形式。

著作权人的通知和互联网内容提供者的反通知不具备本办法第八条、第九条所规定内容的,视为未发出。

第十一条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明知互联网内容提供者通过互联网实施侵犯他人著作权的行为,或者虽不明知,但接到著作权人通知后未采取措施移除相关内容,同时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责令停止侵权行为,并给予下列行政处罚:

(一)没收违法所得;

(二)处以非法经营额3倍以下的罚款;非法经营额难以计算的,可以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十二条没有证据表明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明知侵权事实存在的,或者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接到著作权人通知后,采取措施移除相关内容的,不承担行政法律责任。

第十三条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在查处侵犯互联网信息服务活动中的信息网络传播权案件时,可以按照《著作权行政处罚实施办法》第十二条规定要求著作权人提交必备材料,以及向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发出的通知和该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未采取措施移除相关内容的证明。

第十四条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有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情形,且经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认定专门从事盗版活动,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者应当依据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的通知,配合实施相应的处理措施。

第十五条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未履行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义务,由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予以警告,可以并处三万元以下罚款。

第十六条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在查处侵犯互联网信息服务活动中的信息网络传播权案件过程中,发现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的行为涉嫌构成犯罪的,应当依照国务院《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将案件移送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七条 表演者、录音录像制作者等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通过互联网向公众传播其表演或者录音录像制品的权利的行政保护适用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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