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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作品的著作权保护范围是什么

发布时间 : 2023.07.14 15:48:46 浏览 500

任何权利都有一定的限制,没有限制的权利都会导致秩序的混乱。一般法律将通过明确规定的方式限制权利的行使范围,那么艺术作品的著作权保护范围是什么呢?有很多人不太了解,然后司盟企服小编为您回答这个问题。

一、艺术作品的著作权保护范围是什么?

(1)艺术作品的著作权保护相当于保护创业作品的签名权。无论在哪里发表或向公众公开一级展览,艺术作品的签名都是原创作者的名字,任何人都不得随意更改或抄袭。

(2)艺术作品的出版、展览等,想要出版或展览,无论是在专栏还是报纸展览都需要原创作者的同意,并获得与原创作者相关的展览权利,不能在不购买作品版权的前提下展览,原创作者可以起诉侵权。

(3)原创作品的改编权。如果你想在原创作品的基础上改编艺术作品,你必须与原创作者沟通,改变你想改变的地方和外观。改变后的用途,经原创同意并与原创作品签订版权转让后,可以在允许改编的范围内进行相应的改编,不得违反合同内容随意改编。

(4)艺术作品的外观权利,艺术作品的剽窃可以是整个作品的外观剽窃,可以是大部分剽窃,也可以是一小部分剽窃,申请外观专利可以保护作品的整体外观结构,任何人未经原同意,不能剽窃。

艺术作品的著作权保护范围是什么

二、其他国家相关著作权的保护年限以及相关知识

关于著作权的保护期限,各国一般根据其本国经济和文化发展的情况确定。从著作权立法的历史来看,通常早期的著作权立法保护期较短,20世纪后的保护期较长;发展中国家保护期较短,发达国家保护期较长;一般的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保护期较长,摄影、实用美术作品、录音录像作品和电影作品的保护期较短。根据《伯尔尼公约》的第7条的规定,各公约成员国对一般作品的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作者有生之年及其死后50年;对电影作品的保护期为作品公之于众后的50年或者作品完成后的50年;对摄影作品和实用艺术品的保护期不低于作品完成后的25年。欧盟成员国的著作权法和美国版权法规定的著作权保护期限现在为作者有生之年及其死后70年。由于著作人身权著作财产权的性质不同,各国著作权法和国际公约对著作人身权的保护期限的规定也不尽相同。一般来说,大多数大陆法系国家强调保护作者的人身权,因而规定作者人身权的保护期是无限制的、永久的;英美法系国家和少数大陆法系国家规定著作人身权的保护也是有期限的,或为延长至作者死亡后一段时间或与著作权财产权保护期相同。

我国著作权法对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分别加以规定。根据著作权法第20条规定,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不受限制。即这三项权利永久受法律保护。作者的发表权由于与作者行使著作财产权密切联系,著作权法作了另行规定。根据著作权法第21条规定,发表权的保护期与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利的保护期相同,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的50年。

三、著作权的保护条件

1、独创性。独创性又称原创性,是作品是由作者独立创作的,是作者独立思考和劳动的产物,即在选择和安排文字、情节、音符、颜色、画面、造型等方面是作者独立而成的作 品。因不具备独创性,所以不受著作权法保护。同时,著作权法只要求作品是“独创”的,而是否“首创”的则在所不问。据此,即使两件作品内容完全一样(当 然,客观上不可能存在两件完全相同的作品),只要是作者独立创作完成,两件作品都可以获得独立的著作权。

2、合法性。合 法性并非作品的构成要素,但它是作品受著作权法保护的前提条件。一般认为,合法性不仅要求作品内容本身没有反动、淫秽等内容,而且不能有侵犯他人著作权的 情况。如果“作品”完全是侵犯他人著作权而“创作”的,不仅不能享有著作权,而且应当承担侵犯著作权的责任;如果作品中部分内容侵犯他人著作权,而整个作 品具有独创性,可以就这些没有侵权且具有独创性的内容享有著作权。

3、可复制性。复制形式包括印刷、绘画、摄影、录制等。口头作品也在受保护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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