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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作品不受著作权保护

发布时间 : 2023.07.14 17:13:57 浏览 586

不受著作权保护的作品包括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法律、法规、国家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文件的正式翻译;时事新闻;历法、通用表、通用表、公式,超过保护期的作品。

一、哪些作品不受著作权保护?

根据我国《着著作权法》的规定,有三种类型的作品不受法律保护。

一、依法禁止出版、传播作品。

2.作品不适用于《着著作权法》。它们包括以下作品:

(一)法律、法规、国家决议、决定、命令等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正式翻译极其正式;

(2)时事新闻;

(3)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

3.超过《着著作权法》规定的保护期限的作品。

作品不受著作权保护

二、著作权法怎么保护著作权

首先要阐明什么是著作,根据我国现行的法律规定为著作权法所称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

著作权也称版权,是指作者及其他权利人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享有的人身权和财产权的总称。分为著作人格权与著作财产权。其中著作人格权的内涵包括了公开发表权、姓名表示权及禁止他人以扭曲、变更方式,利用著作损害著作人名誉的权利。著作财产权是无形的财产权,是基于人类智识所产生之权利,故属知识产权之一种,包括重制权、公开口述权、公开播送权、公开上映权、公开演出权、公开传输权、公开展示权、改著作权、散布权、出租权等等。著作权要保障的是思想的表达形式,而不是保护思想本身,在保障私人之财产权利益的同时,须兼顾文明之累积与知识之传播,算法、数学方法、技术或机器的设计均不属著作权所要保障的对象。

三、著作权的基本原则

1.“国民待遇”原则。即一个缔约国把其他缔约国的文学、科学和艺术作品当作本国国民的作品加以保护。这是双边和多边协定中几乎普遍采用的原则。

2.一个缔约国给予其他缔约国的作品以“起源国待遇”,即给予这些作品以相当于作者所属的国家或作品首次出版的国家给予的版权保护。一些泛美公约曾实行过这一原则。

3.一个缔约国给予其他缔约国的作品以“第三国待遇”,即甲国给予乙国的作品以丙国作品享有的版权。根据这一原则,所有缔约国国民的作品都享有同等的版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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