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微信

  • 司盟企服手机APP 查进度

    司盟企服

    订单进度随时查

    司盟企服APP二维码

    下载司盟企服APP

  • 司盟企服小程序 微信咨询

    联系客服

    咨询售后随时问

    司盟企服小程序二维码

    扫码咨询客服

  • 司盟企服在线客服电话 159-9476-4191
司盟干货

什么是侵犯著作权罪?

发布时间 : 2023.07.14 12:01:00 浏览 412

在现实生活中,公民的著作权受到法律的保护,但很多时候会有侵犯著作权的行为,那么什么是侵犯著作权的犯罪呢?为了帮助您更好地了解相关的法律知识,司盟企服小编整理了相关内容,让我们一起了解。

一、侵犯著作权罪是什么?

侵犯著作权罪是指侵权人的行为和行为后果极其严重,符合刑事犯罪标准,依法认定为刑事犯罪。例如,未经著作权人许可,行为人以营利为目的复制发行其书面作品,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或者单处罚金。

侵犯著作权

二、著作权侵权损害赔偿的范围

(一)著作权侵权损害赔偿的范围,按照全部赔偿原则,即指因侵权造成著作权权利人全部实际损失的范围。凡侵权损失,不外乎是指侵权行为造成权利人现有财产的减少或丧失,以及可得利益的减少或丧失。通常又分为侵权损害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除了著作权造成的财产损失外,著作权的损害赔偿还包括著作权人身精神权益的精神损害赔偿。

1、直接损失,即指:

(1)对侵权直接造成的著作权使用费等收益减少或丧失的损失;

(2)因调查、制止和消除不法侵权行为而支出的合理费用;

(3)因侵犯著作权人身精神权益而造成的财产损失。

2、间接损失,即指权利人受到侵害的著作权在一定范围内的未来财产利益的损失,它属于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三款规定的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损失的,侵害人并应当赔偿损失中规定的其他重大损失的范围。著作权的间接损失是由于造成了权利人不能正常利用该著作权进行经营活动而遭受的。

3、精神损害,著作权人身精神权益的赔偿主要指著作权的精神损害的赔偿。在侵权人侵犯著作权人人身权或者表演者人身权情节严重情形下,判令侵权人向著作权人或表演者支付一定数额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三、侵犯著作权罪的犯罪构成

1.犯罪主体:

侵犯著作权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既包括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也包括经国家批准和未经国家批准从事出版、发行活动的单位。根据法律规定:单位犯侵犯著作权罪的,实行两罚制,即对单位判处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本条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2.主观方面: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且具有营利的目的。如果行为人出于过失,如误认为他人作品已过保护期而复制发行,或虽系故意,但由于追求名誉等非营利目的的,则不能构成本罪。

3.犯罪客体:

侵犯著作权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著作权管理制度以及他人的著作权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

4.客观反面:

侵犯著作权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侵犯著作权和与著作权有关权益,情节严重的行为。

上一篇

如何判断新刑法侵犯著作权罪?

下一篇

刑法侵犯著作权罪的数额是多少?

司盟企服专家
遇到“
著作权侵权
”的问题?专家为您解答
企业服务专家 平均1分钟响应
企业服务专家
胡先生
著作权侵权代理人
当前在线
擅长:
全球版权代理
各类著作权登记
侵权维权
立即咨询
律师解答
还有疑问 ? 已为您匹配一对一专属客服,答疑快人一步~
立即咨询
分部地址
深圳总部: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天安云谷产业园二期 11栋5层 502-505 号
香港总部: 香港九龙弥敦道625号雅兰中心办公楼二期15楼1508室
深圳宝安分部:宝安区松白路336号中港星科技产业园
湖南长沙分部:长沙市芙蓉区五一西路2号第一大道8楼811和804

官方服务

159-9476-4191

APP下载

企服产品低价合作群

粤公网安备 44030502007959号 粤ICP备17143321号 Copyright © 2024 - 2025 深圳市中港星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 粤B2-20211455 客服与投诉热线:159-9476-4191 邮箱:vip@zgxjt.net